我才五级,它一爪子就可以干掉我大部分血,而且它太难打中了。”陆和雪焦急的说道。
“淡定,问题不大。雪儿姐姐又害怕了?”林森说起话来还是一脸轻松。说完,另一只没拿枪的手已经把匕首拿出来握紧了。刀尖向前,拿枪的那只手在上与拿匕首大那只手相互交叉。
林森不知道陆和雪这个性格是如何撑起她的公司的,也可能就是在林森的面前才会变成这个样子。
“嘭”,林森这一枪这中最前面的那头狼的狼头,他转过头对陆和雪说:“看见没有?爆头它就直接倒地了,你瞄准打,实在不行就多搞上几枪。”
那一头狼倒下了,枪打出头鸟,所以它倒霉了。其它狼也开始加速,只不过现在他们是顶着子弹在向前冲,一下子倒下了好几头。打完一个弹夹的林森迅速更换弹夹,耗时不到一秒秒。
因为林森一直在数着子弹,每次打到还剩两发子弹的时候,林森就伸手去弹夹,弹夹就绑在腰上。当最后一颗子弹进入枪膛的的时候,林森就放出那个空弹夹,新的弹夹随即装进去。因为枪膛里有子弹,所以这个时候根本不需要重新上膛。
虽然手里还那种匕首,但是匕首对手法娴熟的林森还是没有什么影响,他的速度依旧很快。
这样是《浩劫》的一大优点,给足了玩家自己发挥的空间。再返观其他FPS类游戏,换弹夹的速度是游戏设定,使用武器的方式也是游戏设定。
虽然林森的枪法不错,但是手枪终究是手枪,弹夹容量和射速依旧比不上步枪。而且陆和雪可没有林森这样的枪法,而且变异狼实在是太多了,所以在林森卖力的射击下还是有十多头狼冲了过来。
“分开跑!待会儿在那边的山坡上会和!”林森用手指了几百米远外的一个山坡。
“知道了!”陆和雪也没有多废话,两人各自向这与对方相反的方向跑去。
再分开的时候,林森还多开了几枪,吸引了更多的狼来追他,给陆和雪分担了一大部分压力。
人终究跑不过狼,一头狼追在林森后面,当要追上的时候猛的一跳。刚刚雨已经停了,太阳已经在次漏了出来,所以它这一跃,林森就从影子上看见它向自己扑了过来。
林森回过身来,对着还在半空中的狼开了一枪。现在狼的状态相对奔跑时要容易瞄准一些。
于是爆头,正中眉心。
林森因为刚刚是转身射击,而且脚步仍然还在奔跑。无敌的主角光环,这一次没有保佑林森不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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