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林流水,莺飞草黄,当整个画面都染上了枯黄时,人们都知道快到了丰收的时候。而丰收又意味着团圆,但赵牧此时却只身离开王梦月一家。
心中本无路,脚下即天涯。
赵牧不习惯寄人篱下的生活,况且已偷听到王大叔夫妇的对话,更没有必要死皮赖脸地留在那里。不过他可能太过于乐观了,环视周围,不仅没有见到大路,就连山峰树林都十分相似,又分不清东南西北。他顺着河流一直走,走了大约一个多时辰,直接就碰见河流的源头。那是从一座山峰上翻流下来的,看上去大约有几十米高,旁边是长满松树的山坡。
“看来我是从这里掉下来的。”赵牧顺着河流的路线扫视着,心里笃定此地便是他跌落的地方,“真他娘的高!”
赵牧除了感叹这高度之余,还恬不知耻地感慨一下自己真幸运,然后将最后一口干粮吃掉,心想着从王梦月家拿的干粮也只够吃那么一点时间。此处早就没有了人烟,有的只是被猎户踩踏出来的山林小路,他脚上穿的也只是王大叔给他做的草鞋罢了,衣服也是青褐色的麻布衫,更没有多余的行李。至于以前穿的是什么,他早就没有了印象,跟周围的场景一样,既熟悉又陌生。
失忆后的赵牧看什么都像是熟悉,但一细想却又变成陌生。他之所以走这条路,也不过是想能否找回以往的记忆,可结果显而易见——什么都没有。
赵牧也不知道走了多远的路,只知道渴了就找水喝,困了就靠树边上小憩一会儿,饿了就胡乱打一些野兔之类的动物来吃。什么钻木取火,生吃滥喝他通通都尝试过,找到一些不知名的果子也都毫不思索地吃掉,唯一就是将王梦月送给他的水袋留着,竟然一滴水也都不舍得喝。同时他也有意避开一些大路,以至于很多人口密集的城镇他都错过了,真真切切地成为靠山吃山的践行者。
或许赵牧在无意中喜欢上那个善解人意的姑娘,也或许是特意留着水袋作为前进的动力,唯一能够确定的是他几乎成为野人一样,身上的衣衫都被撕裂成一条条了。秋意渐浓,赵牧开始感觉到有一些的寒冷,特别到了晚上,他也不记得从哪里学来的技能,堆砌起一大堆的树叶,然后将自己全身埋了进去,一来还能抵御寒冷,二来让那些嗅觉灵敏的野兽找不到他的踪迹。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他还算是艰难地活着,根本就不知道生存的意义是什么了,想一死了之,但又觉得没找回记忆有些可惜。不过这样的世道,总有一天他是支撑不下去的,终于他在一条小道上无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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