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梦想是当一个作家,不是什么小说家,就是作家,纪实作家,记录一下灵界的水土风情,等将来老了再写写自身的人物自传,想起来就很美好啊。”
“这么说来,我自己未来的人生规划一点想法都没有啊!跟你比真是差远了。”
萧策歪过头看着林初,把手搭在他肩上,“你?嘿嘿,你就安安静静的在反恶灵组内工作吧!铁饭碗,轩辕剑都在你这儿,这辈子你想跑都跑不了喽。”
“轩辕剑可以交出去嘛。”
萧策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林初说:“听哥一句劝,别犯傻,这东西你不了解它的意义所在,免死符,号令群雄,金庸老先生的书里写过的,得屠龙宝刀者得天下,它的效果和屠龙刀是一样的。”
“说实话,我对什么武林盟主、天下至尊的位置一点想法都没有,我更想的是怎么把我的婷婷哄好,大学怎么也是个名校,毕业之后找个好工作不好?然后在广市买套房子也许是北市,或许是深市都有可能,广市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毕竟我老爹现在可在广市工作,我妈也过来,她就继续当她的家庭主妇。
我和婷婷结婚嘛,我打算在二十七岁之后再结婚,至于孩子,我感觉现在的年轻人都是有了孩子在结婚,至于像你这样的三十好几了,还不想着找老婆的才是变态。”
“你才是变态!”
“哈哈,彼此彼此啦!”
迎宾队已准备完毕,林初和萧策却没有离开的意思,这最后的离别真的很难说出口。
“你还要在灵界游历多久?三年?不会真的打算不结婚生孩子了吧?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还是早点回到人界的好,你是个人不是灵,这才是最关键的。”
萧策收起笑脸,郑重对未来的规划好好想想,他早就已经想好,原先在队长的庇护下可以做一个混子,有仗就打,没仗了就呆着回到人界享受几天。本身是个日光族,有钱了就一定要花,说不定哪天就死在灵界,现在想想这个想法真的很不好。
“大概一年吧,怎么说也要历练一年,好好去过那些以前不敢去的地方。我怎么感觉自己像个逃犯?然后剩下的两年回到人界,试着去追着月月……唉,算了算了,我怎么说这样的傻话?将来找老婆一定不找反恶灵组的,说不定找一个模特,就是金店里的那种,不要车模,车模太漂亮,不是我这种普通人能招惹得起的。
我操!这么一说,金店店主我可能也找不起,一个个的见惯有钱人来消费,像我这种贫苦人,她们可能看不上。天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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