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此时站在一处写字楼的楼顶,居高临下,俯视着这座城市,也分将他的衣摆撩起,吹得猎猎作响,他的手里握着一台手机,屏幕还亮着微光,如果张队长在这边,就会发现,开阳的手机屏幕上,是关于一种寄生异类的检查报告。
……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当天边亮起曙光的时候,在城市的各个角落看守了一晚上的警员都纷纷打了个哈欠,露出了如释负重的表情,这一晚上风平浪静,看来是平安度过了。只不过他们这白守了一晚上,却没有什么收获。
张队长倒是不怎么在意,要是这么轻松就能把凶手抓到,那才是真的不可思议。就算这俩空降来的人是真有本事,可是仅仅一晚上的时间就能把凶手抓捕归案,那也太骇人听闻了。按照他的估计想要结束这一次的案件,怎么也得四五天的时间。另外他心里也压着一层好奇,想要知道这凶手究竟长个什么样子。
“队长,我去买个早饭,你要吃点什么?油条还是包子?”老王一边搓着通红的眼睛,一边道。
“随便吧!”张队长打了个哈欠,“记得给我捎一杯豆腐脑,我不喝豆浆。”
老王点了点头,又询问了一下其他警员,然后一摇三晃走向了早餐铺子。
咸市的早晨,和别处有着截然不同的味道。隔着老运河,城区那就是一片喧闹,明明才早上五六点,却有车水马龙,人声嘈杂,偶尔还有犬吠,洋洋洒洒飘过了河岸。河边上是晨跑的老人,溜溜哒哒,全然不觉几百米外是人声鼎沸,而过了河的另一边,那就更加的清净了。
起来晨跑的人,走在运河边上,鼻腔里就飘荡来各种各样的小吃的味道,看向城区的外边,清一水的早餐铺子,香气扑鼻。
老王很享受每天清晨过来买早饭时的感觉,总觉得自己说不出的放松。就连长期熬夜带来的疲倦感似乎也消退了不少。等到他退休之后,他也打算在这里住下,每天早上出来溜溜狗,买一份早餐,享受享受生活。
照例来到一家早餐铺子面前,前面已经有一个青年正在买早餐,标准的宅男形象,一头鸡窝似的乱发,上身一件白色宽大T恤,胸前还是一个搔首弄姿的女孩子,好像叫什么未来,手里甩着一根大葱,两条绿油油的长马尾,他一直很看不惯那些二次猿。下身是一件棕红色大裤衩,脚下蹬着一双深蓝色人字拖。
“大婶,咱商量一下呗,你看我一口气买了四个包子,三杯豆腐脑,两根油条,四个茶叶蛋,也算是一个大客户,是不是咱这24块?你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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