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我早早的醒来,想起今天要跟初吻给了烟在现实中见面,马上就要由一贫如洗的白身,变成百万身家的小富翁,我激动得再也睡不着了。
草草洗漱一番,翻箱倒柜的找了套衣服换上。
虽然不是啥名牌,但胜在干净,最关键的是身板儿在那儿摆着,穿啥衣服都好看。
看看时间,才早上七点钟,离约定的见面时间还差三个小时。
我决定出去跑跑步,练练拳,并不能因为游戏,而丢掉了家传的武学。
跑步结束,我还是在那块草坪上练拳,可今早不知怎的,就是有些放不开架势,生怕一个不小心把衣服给弄脏了,给初吻给了烟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
NND,传说中的上位者,总是虎躯一振,露出一股王八之气。
可我还未曾跟初吻给了烟见面,就有种胆寒三分的架势,谁叫她是我的金主呢?其实什么王八之气都是假的,关系到了自己的前程,就像芒刺在背,不紧张的人那是二百五,区别只在于一个人面对紧张的自控能力。说直白点:就是风流跟闷`骚的区别。
打拳时束手束脚,就像带了七八个套办事,一点儿爽快的感觉也没有。
郁闷中,我停止了练拳,买了些油条跟豆浆上楼了。
早餐桌上,吴静看着我的打扮,说:“临城广场好像是八点钟开门,江易,要不我去给你选两套衣服吧?”
我还没来得及回话,黎海兰已是尖叫起来,“静丫头,你怎么这么笨啊!江易又不是去相亲,你把他打扮那么帅干什么?依我看呀,江易身上这套衣服都不能穿,要穿还是穿昨天那件吧,有点汗味,有点皱巴巴,这样就不用担心引狼入室了。”
巧儿掩嘴娇笑:“小兰姐姐好见识。”
吴静撇了撇嘴,笑骂道:“难道本姑娘的魅力不够大吗?你担心江易被初吻给了烟抢去。”
黎海兰突然捧腹大笑,在沙发上滚来滚去,很不淑女,“静静,你终于露馅儿了!还说你不喜欢江易,都暗地里为了江易跟初吻给了烟比起魅力来了。”
吴静大窘,气呼呼道:“死三八,你的思想咋就跟红灯区的姑娘一样呢,三句话不离本行。再说:男欢女爱,天经地义,有啥好笑的?”
黎海兰:“……”
这两个黄花大闺女,贫起嘴来当真像朝伤口上泼辣椒水,一个比一个毒辣,不过我夹在中间,却有种很受用的感觉。
……
时间过得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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