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好鸟,残忍,冷酷,被李天驰宠坏了。枪,的确是最快捷,最实用的武器。
在人群向小范靠拢的时候,阳情动了。他的剑气直奔拿枪的两人的咽喉而去。剑气应该是这次对决惟一的杀招,他不想对残忍的人留下活路。每一掌都切在了右颈动脉。阳情没有浪费丝毫力气,他不禁佩服起自己对力量的拿捏程度,同时也在佩服小范武功的精进。
被义父改良过的搏击技巧似乎没有了对手。难道自己在搏击这方面已经放眼天下没有了对手?
“可能吗?为什么连李天驰的毛都摸不着一根?操!”
阳情的最后一掌在自己的荒唐想法中不由得加重了,那家伙哼了一声,狂吐了两口血,居然当场挂掉。
黑兰喜欢重复,甚至喜欢重复地运用一个招式,击打同一个部位。
战斗结束的时候,小范自检了一下伤势,他的手腕被一把匕首划了一道。小范练气的功夫有了些许用处,利刃过后,仅仅在手腕上留下一道红印。小范很不满意,他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受伤,他甩着手对阳情道:“这一仗不完美了,我受了伤,如果没有你打掉两个拿枪的火点,今天倒下的可能是我。”
阳情走过去,拍拍小范的肩膀,安慰道:“老大,我们已经很成功了,我向你保证,只要有我在,今后没人能够伤你。”
他们嘻嘻哈哈地向会所的大楼走去。大楼的大厅里,安静得有些让人害怕。小范从大厅旁的一个小仓库里弄来了一桶汽油和很多新棉絮。
阳情笑了笑道:“原来,你和我想的一样,想放一把火。”阳情又点着一支烟,这支烟,将毁掉天驰集团在灵西的第一个据点。
阳情这时才想到对李天驰应该残忍一些,小打小闹根本撼摇不了他什么。跟李天驰作对了这么久,烧他一间会所,也勉强算一次规模稍大的行动。只是,有得再次辛苦警察叔叔了。灭火,调查,他们不知要跑多少天,问多少人。
冲天的火光没有映红天空。满天红霞,太阳用尽在白天的最后一丝力量,挤出如血的辉煌。火光,显得黯淡,甚至渺小了。
阳情在回来的路上问小范,“怎么想到要烧一把火?”小范满脸的厌恶,他愤道:“在庄园里呆着,就像炼狱,想放一把火的想法不止出现过一次了……我想,在监狱里关着的那些人,估计和我的想法很相似。阳情,你又是怎样想起放一把火的?”
阳情猛踩油门,大笑道:“我只是想比较一下,到底是李氏庄园的火大,还是天上的火烧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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