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青年人正是余笙,五年过去,少了与人的来往,他的混元化龙经的修炼进程反而异常的快,在踏山部落举族搬迁到碧阳城的第二年,便已经成功恢复成人形!
也是在那一年,世代以来一直守护着踏山部落的狗爷,丢下了一只鸡之后,便彻底不知所踪。
狗爷的离去让沉默的余克敌变得更为沉默,在接下来的岁月里,哪怕与余笙这个大儿子之间,一年到头来也说不上几句话。
恨的余笙把狗爷的十八辈祖宗无论男女统统问候了个遍,直到最后他面色难看的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才控制住自己,没有继续口吐芬芳。
因为,他发现,无论再怎么骂狗爷,到最后的结果似乎都是,日了狗!
所以在余笙今天打回獐子之后,余克敌居然破天荒的开口与他讲话了,这让余笙很欣喜,只是话的内容在余笙听来,就显得没有那么美好了。
“吃什么吃?你走吧,以后都不要再回来了!”
“我走?去哪?”
余生愣住了,以为余克敌是在说笑,不由得笑嘻嘻的开口试探道。
“能去哪去哪,爱去哪去哪!”
“还有,带上你那只鸡!”
余克敌面无表情,说的话很简洁,总体来说就表达了一个意思。
就是,去哪都行,别在我眼前出现就行!
余笙满脸黑线,感情自己这是被嫌弃了啊!
虽然这五年来伙食完全都是由余克敌负责,但食物的原材料都是他找的啊,他也没臭不要脸的只吃白食啊!
”哎呦你个糟老头子,要不是我,这几年你指不定吃什么呢!”
余笙不客气了,叉着腰如同一个泼妇,捏着嗓子叫骂道。
由于太过无聊,这五年里他没少这么干,余克敌只当自己聋了,瞎了,也从来不管余笙。
但今天不一样了,余笙刚开口余克敌就怒了。
随手搁门前提了把锄头,生生追了余笙二里地。
虽然余笙如今将人类身躯的修为也提升到了通脉境,但在练骨境的老爹面前明显还是不够看。
等到余克敌提着锄头返回时,余笙身上的那袭青衫已经变得破破烂烂的了,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有些地方甚至还渗出了血迹。
连带着那只鸡,羽毛都被余克敌拿锄头打掉了许多,此刻正满眼呆滞,垂头丧气的蹲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老家伙,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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