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就真的简单吗?不谈其他,副歌的高低音跨度一个八度一个九度,这也不是谁都能唱的好吗?”
卖蛙女孩:“音帝老师说的很有道理。”
《回家诱惑》电影剧组:“诚收一首抒情流行歌曲作为主题曲,要求以‘思念’为歌曲整体基调……”
不是词神:“写了两首粤语歌词,有作曲老哥愿意合作吗?详情点我作品资料自己看。”
有收歌的,也有聊音乐的,还有找人合作的。
整个综合板块看起来都非常热闹。
萧宁又看了一会儿后,才切回到自己的账号页面,他先是将《想你的365天》的伴奏音轨和歌词曲谱上传给了网站审核通道,随后再点击“作品版权注册”开始对《想你的365天》进行版权注册。
为了避免文娱产业出现捆绑艺人的霸王合同,龙国法律是有专门条款保护艺人的,简单来说就是只能签“名”,不能签“人”。
比如萧宁和蜂鸟娱乐签的合约,一些关于版权的东西,蜂鸟只能管到“萧宁”这个名字之下的作品版权,而如果是“萧宁”独立完成的纯原创作品,蜂鸟只有一部分使用权,版权主体仍然归“萧宁”,至于‘心素’这种笔名的东西,蜂鸟则是完全管不到的。
当然,‘心素’也不能享受到任何来自蜂鸟的资源。
简而言之:“蜂鸟签的是萧宁,和我心素有什么关系?”
在各种认证资料填完后,萧宁等了差不多四十分钟,后台总算是来了一条站内信。
【经审核,您的笔名‘心素’为自由创作者,您提交注册的作品已经完成与‘心素’的版权绑定,该作品受《龙国版权保护法》、《蓝星版权保护公约》保护!】
这就算是版权搞定了。
蓝星的文娱产业比较发达,不管是龙国还是其他国家,早早就将版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在对待。
一旦发现任何抄袭、剽窃、未经同意的商业用途等等侵害版权的情况,后果都相当严重。
无论侵权者是个人还是机构,轻则赔偿全部损失外加额外罚款赔偿,重则赔完钱之后还得进去踩几年缝纫机。
所以萧宁没多犹豫,直接就把《想你的365天》给放到了‘心素’的作品页。
原本光秃秃的页面,很快便多出了这首歌曲。
随后,他又重新切回了乐府网的综合板块,发布了一条竞价帖。
所谓竞价帖,其实很像一些电商网站的拍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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