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管理等”。
简单划分一下,就能看出今后自然资源局的职能主要是三点:监管、自然资源的资产化管理、测绘和地勘行业管理。
而这里面,最为让人感慨的是“自然资源的资产化管理”这项职能。
当时张睿明在看到这项职能的描述后,他甚至以为看错了,他完全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一天,一个部门就能囊括“土地、矿产、湖泊、河流、湿地、森林、草原、海洋”等等这些强势职能,一改过去九龙治水的场面。
但,张睿明略一思索,就发现这项改革确实有其必要性。
曾经在办理南江集团、津药化工等等涉及到土地资源案件的过程中,张睿明简单研究过我国的自然资源相关的法律体系,那么从这个思路来推导,现在的自然资源部门改革,完全是必经之途。
按照宪法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简而言之,就是这些不可再生的宝贵自然资源都必须确保国家所有者的权益。
但是,过去的却在自然资源的保护上,都没有真正体现出国家所有权。从法理上来看,这些相关权利都是由国务院代行所有权的,但实际上,却往往由地方政府行使。而“土地财政”、“分锅吃饭”、“gdp至上”等等缘由,都造成了地方政府在履行这些权利时有所不及的地方,这样就造成了国家利益受损、央地分配不均、环境破坏等诸多问题。
这也倒逼了现在公益诉讼的推动与环保负责制的推行,从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利益的角度来讲,这样的机构改革,确实势在必行。
但是,改革方案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出让、出租、入股、抵押等,将有效体现出国家作为所有者的收益。
换而言之,这将产生一个掌握20万亿美元级体量资产的机构体系,从自然资源部往下到各地市局,整个自然资源系统都归于一条线,这将原本市长在年度报告里需要说的“……建立城乡发展、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参与、相互协作的工作协调机制……”,如今变成了一句话“自然资源部门加强管理。”
一个部门把这些个事差不多都给包了。
对于那些搞工程、搞石油、搞勘探的人来说,这是天大的好事,以往那些处处掣肘,一个项目要批上百个许可证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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