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将军府形同虚设,因为大多数的时候,罗士信都在军营之中。
而罗士信的勇武也是罗国数一数二,自然是不用担心罗士信的实力无法压服他们。
再加上罗士信如今麾下扩充至一万的罗国军队,乃是整个罗国最为精锐的部队。
也唯有将那些巴蜀降卒编入这样的精锐部队之中,方才不至于出现巴蜀降卒欺负罗国老兵的情况发生。
得了这一万多精锐之后,罗士信的脸上也极为亢奋。当即便告辞回到了军营之中调遣军队去蜀军那里接纳降兵去了。
也就在罗士信离开了之后,熊逢又与李道宗说起了一些如今罗国在军方的事宜,结果李道宗却是直接了当的表明,罗国虽然已经设立了刑法,足以管辖国内的百姓,但却并未曾设立统一而又严格的军法,至使各地军士所需要遵守军法出现了偏差,长期以往,对国家并无益处。
而后熊逢便径直就军法之事请教了李道宗,李道宗作为军中宿将,有心指点罗国军伍之事,又那里拒绝熊逢的询问,故而对于熊逢提出的问题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予以回答。
最终熊逢在李道宗的提议之下,制订了历史上极为经典的七禁令与五十四斩。而后留书传教各处,命识字之人教习军中士卒。
“七禁令:轻军、慢军、盗军、欺军、背军、乱军、误军;
五十四斩首: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十二:或闻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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