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特别是开放二胎后,一些四十多岁的中产阶级在难以生育情况下,申请领养孩子意愿加强,加上抛弃孩子在A市属于谋杀未遂,竞争大,资源少,一直没有如愿。
伴随年龄增大,求子之心更加迫切,做医疗,做检查,基本断定自己是生不了,孩源稀缺,怎么办呢?于是保安B在老乡推荐偷偷加了一个群,这个群说白点就是想买孩子的人建的群。还别说,在三个月时间内,有两位群友成功了,但是很快被警方捣毁,群主自然被抓,两个群友刚收养的孩子也被警察带走,他们幸运的因为非A市犯罪,即使买了人口,也没有受到什么处罚。
群虽然解散了,但是之前加的好友还在,保安B和三个人经常聊天,萌生出偷一个孩子的想法,有一个人说自己有亲戚是医生,能将死婴做成孩子的出生证明。另外两人就说,干脆大家合伙一人偷一个。
四人计划,偷了孩子之后,保安B的孩子就暂时交给甲来抚养,甲负责帮孩子弄到出生证明。等风声过去之后,保安B再领走孩子,出去打几年工,再回老家。另外两人负责偷孩子,运输孩子。
其他三人都是外地人,找不到合适的能一次弄几个孩子的目标,甲虽然能弄到出生证明,但是胆量比较小,他说他之前有想过偷个孩子,但是不敢做。保安B有情报,有孩子,甲有出生证明,乙和丙两人坐过牢,胆子大,没有什么不敢干的。
他们的目标是朝阳幼儿园小班的全托孩子中的四名,三男一女,按照计划。乙开货车在城郊位置接应,丙开面包车到幼儿园。保安B打晕保安A,开门让丙开车进入。然后丙打晕或者迷晕女老师,迷晕小孩带走,最后丙打晕保安B,制造现场,开车离开。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大门是没有办法上锁,丙开车离开后,不可能再翻墙进去关大门,再翻墙出来开车,那样太冒险。
丙是个陈年老贼,今年四十来岁,犯罪经验丰富,先踩点,在幼儿园外的树上制造证据,还弄来了麻醉剂。
但是在劫持儿童时候出现了问题,丙对保安B说,原来那个群有个成员其实是人贩子,他们私下交了好友,人贩子知道他们要偷孩子后,让他多偷几个,男孩十万,女孩七万,健康的,有多少要多少。
保安B不干了,两人小声争论时候,被迷晕的老师迷迷糊糊动了,还努力的伸手去拿不远处的手机,丙直接拿了大扳手将女老师砸死。保安B当时惊呆了,丙也不管他,开始迷晕孩子,抱到面包车内。
保安B不敢争论和声张,只能帮助丙把孩子迷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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