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就在沿街的早餐铺上吃的两大碗鸭血粉丝汤。
那是个带着娃娃的寡妇摆的摊,摊子看上去有些简陋,其貌不扬,但味道贼正宗。
江楚歌没形象地打了个饱嗝,对秦影道:“那位大姐手艺不错,可以发展一下,等我在京城开了店,就把她挖过来。”
秦影低头勾了下唇,他就知道这丫头存的是这个心思。
刚才在摊上,江楚歌吃着粉丝汤就跟卖鸭血粉丝汤的老板娘聊了起来,吃了一碗没聊完,又续了一碗继续聊,被迫吃撑了。
两碗粉丝下肚,江楚歌基本上把人家的情况都了解得差不多了。
有时候他实在是佩服江楚歌这自来熟的能力,似乎跟谁都能聊得来,从来不认生,她天生面善,又总是一脸真诚,不知不觉就让人消掉了戒备。
不去做外交使臣都可惜了。
“你想在京城开店?”
秦影轻问。
江楚歌点点头,“想啊。不过现在本钱还不够,再缓缓吧。鱼儿还小,再过两年就好上学堂了,到时候再搬到京城也不迟。”
环境对人的成长发育是很重要的,金陵本就人杰地灵,有学问的教书先生都驻扎在这里,江楚歌并不望子成龙,却也希望能给儿子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江楚歌将自己的打算跟秦影叭叭了一下,说着说着话头就顿住了,偏头看了秦影一眼。
秦影听得认真,也随着她的话畅想了一下两个人的未来,见她倏然停住了话头,也抬起头来,“怎么不说了?”
“我只说了我的打算,还不知道你的呢。”
江楚歌扭头看着秦影。
秦影看着她在日光下面一张明媚的小脸,扯了扯嘴角,“自然是你去哪儿,我去哪儿。”
江楚歌心弦动了动,虽然这话说了跟没说没什么两样,但听在耳朵里还是十分舒服,“哦,妇唱夫随啊。”
“是啊。”秦影轻笑。
江楚歌与他十指相扣,身子也贴上了他的,浅笑了一下,“金陵是你的家乡,你不想留在这里吗?”
准确来说,金陵也算是她的家乡,毕竟她的亲生父母都在这里,可原主所有的记忆,还有她穿越过来之后落脚的地方都在青阳县双喜镇的临溪村。
或许是先入为主吧,在内心里她还是觉得临溪村才是她的家乡。
秦影看着她,还是那一句,“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无所谓家乡。”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