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起来坐好,孙乐圣给他们盛好饭,大家就开吃了起来。
野猪肉鲜嫩无比,没有一点膻味,大家都抢着吃,一会就见底了。其他菜吃的也差不多,大家就坐在桌边休息,孙乐圣也等会再收拾碗筷。
坐着聊着时,雷侯突然说肚子好热,其他人也感觉肚子有点发烫,不知道怎么回事。孙乐圣也感觉到了,他静下心来体会,发现有股极为微弱的气流在乱蹿,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孙乐圣一惊,再想重新体会,又感觉不到了。
所有人肚子热了会后,又没什么感觉了。刚才还累趴下的汤文浩和雷侯感觉现在全身充满了力量,疲惫感一扫而空。其他人也有这种感觉,但肯定没他两人明显。难道是野猪肉的问题?众人都交换着眼神,显然想到一起去了。
“肯定是野猪肉。”大家齐声说了出来。说着又转身看着那个大的野猪头,眼里放着光。
“孙乐圣,如果是野猪肉,那山上的是不是?”云康平问道。这意思不言自明。
“嗯,如果真是野猪肉,这肯定是个宝贝,只是现在也不知道是否还在山里。而且效果我们现在知道就只是增加体力,如果只增加体力的话,好像对我们作用不大啊。”汤文浩也接着说道。
“汤大少这次说到了点子上,如果真只是增加体力,作用确实不大。不过我所知道的市面上的最好的恢复体力的药剂饮料等,都比不上这个,还是很有研究价值的。”钟思若毕竟见识要高点,一下就想到了研究上。
看到大家都这么积极讨论,孙乐圣也思考着。这野猪肉效果这么明显,如果随身带点,是不是就不怕山路难走了,自己回家也可以不用中途休息。以后放假回来带家具也可以多带点了,明显的可以提高收入啊。现在钱对于孙乐圣非常重要。想到这里,孙乐圣就说道。
“我看这样,既然确认了野猪肉有这个作用,就没有浪费的道理。我和汤文浩、云康平回去看看,如果野猪还在,我们就尽自己能力,能搬多少搬多少。如果不在,那就没办法,你们觉得如何?”
大家都齐声同意。雷侯本来也想跟着去,但他体力比他们三个要稍微差点,而且比较胖,走快了容易累,到时候遇到危险跑都跑不了。孙乐圣就叫他去锯野猪牙,知道野猪肉是个宝贝,野猪牙肯定也差不了。孙乐圣再从猪头那里割了点肉,炒好后用袋子分成三份,带上绳子和刀,就带着两人出发了。
三人现在体力充沛,又急着赶时间,所以走的很快。走了有四十分钟才来到杀死野猪的那个草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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