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多人在食堂吃饭,难道都考不好吗?”沈煜说,“你要实在不放心,就先试一个星期,不行你再辞职呗,多大点事儿!”
孟澜现在很愿意听儿子的意见,有时候甚至会有一种他才是家里主心骨的错觉。
既然儿子都这么说了,那就试一试吧,实在不行就辞职呗,确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第二天,孟澜就去了叶峰的公司上班。
叶峰很高兴她能来,为了减轻她的工作量,专门在超市买洗干净包装好的菜拿回来给她做。
孟澜使出在家给沈煜做营养餐的本领,头一顿饭就获得了所有员工的一致好评,大家吃得非常满意,连菜汤都没剩下。
大家纷纷夸赞孟澜厨艺高明,说老板终于找对了人,当场要求叶峰一定要给孟澜最好的待遇,哪怕比他们的都高也无所谓,反正无论如何得把孟澜留下。
孟澜头一次被这么多人认可,心情十分愉悦,有种终于找到自身价值的满足感。
而且她真的很喜欢这种和气又热烈的工作氛围,这些年轻的姑娘小伙嘴巴都甜得很,两三天的功夫就和她熟络起来,一口一个澜姐叫得她特别高兴,做起饭来也更加用心,像对待自己的亲弟弟妹妹一样。
人与人之间是相互的,她的用心大家自然也能感觉得到,对她也更加尊重和爱护,整天把她当个宝,说吃了她做的饭,工作效率都提高了。
因着她年纪大些,言行举止又温婉沉稳,大家在生活上感情上遇到什么事都乐意向她请教,听她出出主意,被她开导一番,心情就会豁然开朗。
叶峰也很喜欢和她交流,空闲的时候就到厨房给她打下手,两人择着菜聊着天,相处特别愉快,像多年的老朋友。
孟澜想,这大概就是对的气场吧!
沈煜见妈妈每天都欢欢喜喜的,知道她工作得很顺心,打心底里为她感到高兴,并把她的情况都告诉了沈克。
沈克得知孟澜在给人家做厨娘,心里很不是滋味,认为是自己害了孟澜,才让她不得不去做这种卑微的活计。
可他眼下正在为开公司的事奔忙,手头的钱也全部投在这上面,暂时并没有能力帮孟澜,只得让她先辛苦着,等以后公司盈利了再去接济她。
魏城倒不认为孟澜的工作有什么卑微的,在他看来,只要不违法,能养家,个人的才华能得到施展并获得大家的认可,就是份不错的工作。
厨艺就是孟澜的才华,是她二十多年来干得最得心应手的事,现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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