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的路灯打量男人,半晌,才迟疑着叫了一声,“魏城?”
“是我。”男人掸掸烟灰,很失望地又叹了口气,“好歹我也是为你打过架的人,你却用这么长时间才认出我,可见我在你心里多么微不足道。”
孟澜很尴尬,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老同学,还是在她如此狼狈的情况下。
想当年,魏城和沈克同时追她,魏城是学渣,沈克是学霸,她自然而然地选了沈克。
魏城不甘心,把沈克狠揍了一顿。
沈克在医院住了一个月,魏城因此被学校开除,大学没读完就步入了社会。
这些年孟澜一直在家相夫教子,再也没见过他,更没料到会在这么难堪的情况下再见。
“你怎么会在这儿?”孟澜从地上站起来,低着头穿鞋子,心里尴尬到了极点。
“脚疼就不要穿了。”魏城抢在她前面把鞋子踢开。
“你干嘛?”孟澜有些羞恼,跳着脚去捡鞋。
魏城又先她一步抢到鞋子,用力扔了出去,鞋子“咣当”一声砸在路边停的轿车上,车子响起尖锐的警报。
“糟了,快跑!”魏城拉起孟澜就跑。
孟澜来不及反应,光着脚跟着他一通狂奔。
夜风如水从耳边掠过,撩起她因奔跑而散开的头发,脚下粗粝的路面摩擦着她的脚掌,这一刻,她的心好像挣脱了牢笼,自由得想要飞。
跑了很长一段路,拐过一个街角,两人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
魏城拄着膝盖笑,上气不接下气地问孟澜,“心情好点没?”
孟澜一屁股坐在花坛上,板着脸说,“好什么好,我那鞋才刚穿过一次,就这样被你扔了。”
“不合脚的鞋,该扔就扔,没什么好留恋的。”魏城说。
孟澜疑惑地看着他,“你什么意思?”
魏城点了根烟,挨着她坐在花坛上,说,“刚才我也在宴会厅外。”
孟澜微微一怔,弓着腰垂下头,长发滑下来,遮住了她的落寞。
“后悔吗?”魏城问。
孟澜轻轻摇头。
没什么好后悔的,这些年她过得很好,不能因为沈克眼下的错误,就把十八年的幸福全盘否定。
抛开沈克不谈,她还有儿子呢,儿子带给她的快乐满足,是无可替代的。
所以,即便现在情况很糟糕,她也不后悔当初选择沈克,只是今后的路,可能要分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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