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林森,剩下的罗兴等四人,是在凌晨五点的时候才离开那间酒吧的。
“确实,所有人都能证实,那晚我们一直到凌晨五点才走,但除了一个人之外。”罗兴说,“那个人,就是我。”
我感到不可思议,“你……提前离开了?”
“不,我没有离开,但我醉倒了。”罗兴说,“所以,实际上,我不知道那晚上究竟有没有人曾经离开——尽管他们全部都可以证实,自己没有离开过。”
说到这里,罗兴眼睛微微收敛起来,脸上尽是怀疑的神色,然后他问我:“我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之后,有很多不好的事情发生,唯一的好处是,我有了从未有过的、多到数不清的时间,可以用于胡思乱想。这些天,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要是所有的人,都在撒谎呢?他们都说自己没有离开过,并且都可以相互证明……但是,我并没有亲眼看见!如果他们串通好了,趁我醉倒的时间,去杀了林森,然后又编出一致的谎言,令大家都以为,他们谁都没有离开过那家酒吧呢?”
罗兴在向我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语气显得有些咄咄逼人,在他进入我这间办公室之后,他显出这样的态度,还是第一次。
我一时语塞。
不过,并非是我被罗兴的话所动摇,进而对整个事件产生了另一种怀疑,我只是一时间竟想不到,该如何说服他放弃这样的无谓揣测。
事实上,尽管罗兴说的并不是百分百没有可能性,但是……凡事都要讲究证据。至少到现在为止,我手里还没有任何可以支持罗兴的怀疑的证据,只是凭他单纯的空想,是不可能作为推翻十几位目击证人证词的根据的。更何况,罗兴现在的身份,还是一个处于治疗状态的“被迫害妄想症患者”。
很明显,如果罗兴一直死抱着他那个所谓的“怀疑”不放,他的被迫害妄想症永远都不可能被医院承认痊愈。
“首先,我承认你提出的问题……有非常、非常细微的可能性。”我尽量谨慎用词,希望不要激起罗兴太强烈的反应,“但是,你要知道,这只是你个人的主观臆想,单凭这个,在没有其他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你说服不了我,更别说警察了。”
“证据?”罗兴忽然冷笑起来,“吉先生,我冒昧地问一句:就你从事的这个职业,所处理的事件,其中有多少,是完全凭借证据来解决的?”
这可真有些把我问住了,我想了一想,只能这么解释:“你不能拿我的职业举例。实际上,我绝大多数时候也是根据证据来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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