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是需要对自己以及他人负责的。
你不喜欢一个人,就很难勉强跟他生活。她只是身子变成了简三娘,但她的灵魂还是属于简宁的。所以她做不到跟一个不喜欢的人结婚,特别胡彦书还是她的恩人。
轻轻摆手,道:“若是无缘便梳起吧,兄长未婚,我如何敢嫁人?我嫁人了兄长怎么办?”
张娘与李娘对视了一眼,不由叹气,默默点头,行了一礼便退了下去。
先生年纪不大,却极有主意,她既然决定了,她们便撼动不了。
花厅里就剩下了简宁与简二哥,简二哥挠着头,道:“三娘,你为什么不要胡兄弟?他是个好人,我喜欢他。”
简宁无法回答哥哥这个问题,因为这事对于简二哥来说太复杂了。
“正是因为他是好人,所以我才不能嫁给他。”
简二哥挠着头,眉头拧到了一起。果然,这问题对他来说太复杂了,他不是很能明白简宁的话。
简宁抿嘴笑了笑,道:“不管我嫁不嫁人,都要带着哥哥,我们不分开。”
“嗯!”
简二哥用力点头,还举起手,拍了拍自己的手臂,道:“三娘,你看,我现在壮实了,我能去码头干活,我能养活你,我们不分开。”
简宁笑了起来,心里暖极了,“嗯,要是哪天我写不出故事了,就等阿哥养我。”
“嗯,三娘!”
简二哥头点得更用力了,“就是抗包没有那么多钱,三娘,你以后能不能少吃点肉?”
简宁被他逗乐了,“那我要不依呢?我就喜欢吃肉呢。”
“这样啊……”
简二哥拧着眉,卷着衣角纠结了半天,道:“那,那我一天就吃一顿好了,留着钱给三娘买肉吃。”
简宁看着二哥那纠结样,忍不住咯咯直笑,起身踮脚轻拍二哥肩头,道:“哪里忍心让哥哥一天只吃一顿?所以啊,趁着我现在能写,我要多写点,赚够了银子,等写不动,咱们也有肉吃。”
二哥痴痴地笑了起来,摸着自己的后脑勺,似有些不好意思,“肉好,肉好,比青菜好吃。”
看着自家哥哥那傻气直冒的样子,简宁嘴角弯了弯,道:“知道就好。那你去和福大他们玩吧,我要继续写故事去了。”
“嗳,好。”
简宁坐到书桌前,将提纲又完善了下,这回她打算写一个篇幅在十五万字左右的职场种田文,以此来试探下后世套路在这大明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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