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梦会为之动容。
“那是文坛前辈的抬爱,‘小诗圣’之名,愧不敢当。”柳三槐微笑摇头。
嗯,不仅谦虚,人长得也很俊秀。
李清梦觉得,花魁不花魁的无所谓,能得一才华横溢的知己,也算人生一大乐事。
“哼,沽名钓誉之辈,我见得多了。”王昶忍不住冷嘲热讽。
“什么‘小诗圣’,倒是作首诗来听听啊,看看是不是真的比咱强。”朴星河的拥趸们,纷纷出言挑衅。
柳三槐也不动气,微微一笑,在早已准备好的书案上,写下了一首七言诗。
旁边有个舔狗迫不及待地朗诵出来。
以叶修的文学素养,也觉得这的确是一首好诗,至少比六号画舫那些沙雕们高出好几层楼来。
但距离成为传世经典,还差得远。
‘小诗圣’之名,多半有些言过其实。不过是为了对后辈的鼓励罢了。
李清梦多少还是有点失望,但是,柳三槐已经是这群人中,最有才华的一个了。轻松碾压竞争对手,这也就可以了。
像那种一夕之间能传遍京城的传世经典,可遇而不可求,哪有那么容易遇到。
她李清梦也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正要宣布让柳三槐上船,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位相貌平平的男子,正在书案边奋笔疾书。
虽然长相普通,但这男子一手负在身后,另一只手笔走龙蛇的姿态,竟有一股子非尘世的优雅。平平无奇的相貌,也因此平添了一份倜傥潇洒的气质。
叶修习了‘画中仙’技法,无论是作画还是书法,都是最顶尖的。这数行字写下来,笔力遒劲,铁画银钩,一笔一划都仿佛苍松瘦石,潇洒连绵而又极富风骨!
“这位公子,请问,您可是在为我家小姐赋诗?”那位丫鬟笑着问道。
“嗯。”叶修写好之后,收了笔墨,微微一笑。
“你这写的什么鬼画符啊。”旁边有书生愕然道。
“就是啊,一个字都没看明白。”
“你这是作诗吗?我看你是在驱邪啊。”
听到周遭的人吐槽,叶修忽然想起来了。
东华帝国的语言虽然和华夏很相似,但他们并没有行书这种字体。叶修写的是行书,所以他们看不懂也是理所当然的。
“这位公子,贵姓大名?”李清梦一双剪水双眸,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叶修,树叶的叶,修养的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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