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彤彤的,直直地看着太阳,眼睛都不会痛的!”
看来,这就是他的故事了。
“我十二岁,娘亲从头人那里回来,给我们带回来最好吃的糌粑、奶酪,就着娘亲亲手酿造的青稞酒,那是人间最美的味道了。现在,什么都有了,却再也寻不回那餐的味道。那是我和娘亲吃的最后一顿晚饭,当天晚上,娘亲跳进了西海湖;可是,我一直觉得,娘亲从来没有离开过,就在天上的云彩后面,看着我。”
唉,原来是苦水里泡大的孩子。
“所以,我不能让娘亲失望,要为娘亲报仇!我杀了头人最爱的儿子,偷了他最喜欢的马,把他最喜欢的女人,脱光了衣服,吊在雪地里,嘿嘿,那女人的身子,比西海湖边的雪还要白呢!”
一个比狼还要危险的人。
“西海湖很大,却再没有我容身之地,稀里糊涂地投军,还是一名奴隶,军队里最低等的擒生军。第一次战斗,我射死一名宋军都头,做了十人长。从那时开始,我只相信自己手里的狼牙棒,自己手里的箭。杀一个人,身上就会多一件护具;第五次战斗之后,我已经有全身的盔甲,从那之后,我不停的杀人,不停地升官,一直到了今天。换做是你,会不会降?”
说完,两人相视畅笑,杯子一撞,喝干杯中酒,上马,死战!
两马盘旋,吉德尼玛衮双手举棒,一记“力劈华山”,狼牙棒瞬间变成了一座山,哪是在劈山,而是将一座山砸了下来。无伤左脚点镫,战马向左侧滑开,闪身躲过重击,宝刀连斩三刀。第一刀,无风起浪;第二刀,惊涛拍岸;第三刀,翻江倒海。
“嗷,”吉德尼玛衮长啸一声,拉回大棒,不顾危险,兀自抢攻。无伤轻巧地躲过攻击,刀擦着对手的头盔飘过,盔上的红缨,宛若春日的飞花,春天要到了吗?
宋军高声喝彩,吉德尼玛衮毫不在意,与一人战与万人战,没什么分别,不过是一次战斗而已。
大战百余合,无伤气不长出,面不改色。吉德尼玛衮,人狂马狂棒亦狂。
忽然,远方传来号角声,吉德尼玛衮也不招呼,拨马就走。打到这个时候,正在兴头上,就这么走了,还象话吗?无伤打马疾追。
转过山坡,对手还未走远,枯黄的林木间,乱箭齐发,无伤叱喝一声,手中刀化为护身甲,耳轮中就听“叮叮当当”一阵脆响,身后是一片碎屑,无伤的速度不但没降低,反而越来越快。
身前三尺,蹦出一道绊马索,宝马玉逍遥,如有神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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