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刚开口让他坐下的前一秒,余文忠抢先开口,侃侃而谈:“审判长,我现在代表我方委托人,向法庭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凌俐眨巴着眼睛,转头看祝锦川,“刑事诉讼也有?”
祝锦川紧抿着唇,低声回答:“没有,且听他说吧。这个戏精,还在作死。现在给自己加戏越多,一会儿出了事,他越是兜不回来。”
和他们俩的反应一样,旁听席上,也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余文忠似乎很满意现场的反应,又见蓝刚似乎被他这不同寻常的申请给震住,都忘记让他坐下这件事,更是暗喜。
他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开始侃侃而谈:“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案发地,至今都不明确,加之司法机关在处理本案中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方,不利于我的辩护,所以我提出管辖权异议,本案应当由其他中院来审理。”
蓝刚显然没想到他还来这样胡搅蛮缠,真是一口气憋在胸口。
闹完了回避闹舆论,现在还来提管辖权异议。
除了在场的记者是门外汉,谁不知道被告人的管辖权异议问题,本来就存在争议啊?
他刚要开口驳回,却发现坐在他旁边的叶专委一个眼神,于是乖乖闭嘴。
余文忠见蓝刚没有回应,继续加料:“我这个管辖权异议也是基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提出的。本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案件,有部分人一直在造势想判处我当事人死刑。这对于被告人来说,过分的不友好。在这种环境下受审是不人道的,且事实上不利于保证公正判决。”
刚才给蓝刚递眼神的那位叶专委,慢慢开口:“我做一个说明,律师的合法执业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应损害,我赞成余律师提出管辖异议权的行为,但是在这里,我得向余律师,做一个释明。”
他推了推老花镜,低头看着桌面,嘴里慢悠悠念着:“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对此,余律师有没有异议?”
“没有。”余文忠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意思,但也认真回答。
“好,继续下一条,你刚才提到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一条,有没有异议?”他继续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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