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了生死,见惯了弱者每天付出辛劳为上位者劳动,只求苟延残喘,即便是在以前隋唐时期,那时人命也如草芥,从头忙到晚,只为了温饱,又逢战乱,民不聊生,人命更不值钱。
“真是一个和平的年代啊!”
刘庆起身往外走去,流浪在街头,不禁想起刚入修真界那短时间,自己也是这样流浪在大街小巷,不过那时却是苟延残喘,生怕一不小心得罪某个大人物,被当做蝼蚁碾死。
夜晚的海市是美丽的,弥红灯照亮了整个城市,刘庆漫无目的走在大街上,看着比白天更热闹的城市,心里不由的为自己回到地球这个决定点赞,“或许自己也应该这样平凡的生活一世。”
看着大街上花白的大腿,多愁善感的刘大修士又不得不感叹了,世风日下啊,现在的人内心真开放啊!
“看来不得不把自己的身份给解决了,这样寸步难行的滋味不好受啊!”刘庆走在大街上寻找着搜魂的目标,关键的时候还是得靠搜魂术才行啊!
从搜魂术得知,身份这事也得找有权有钱的才行,至少效率够高。海市作为华夏最发达的几个城市之一,其中的贫富差距也是巨大的,海市的房价也是寸金寸土,来漂泊工作的人或许就随意住在郊外或者筒子楼,本地人或许会有一间公寓,而富人就是别墅了,至少也是一间大面积的公寓。
刘庆便逛到一别墅群,一看就是富人聚居的地方,找准了目标便一个闪身进入了别墅群,大门口的保安也只觉得一阵轻风吹过。
别墅里也有许多隐蔽的摄像头,作为富人聚居地,防护工作肯定是要做好了,当然也不能破坏这些有钱人的隐私。当然也得拍得到刘庆的身影才有用,刘庆即便站在摄像头下面,不想让摄像头拍,那也拍不到。
在别墅群里,刘庆也开始找起了目标。
吴开华作为现在吴氏集团的当代掌门人,四十出头,正值壮年,不可谓不意气风发。作为海市的一方豪强,其别墅占地也是相当大的,就刘庆目前而言,看过最大的别墅了。
当夜,吴开华正在书房里看书,古色古香的书房也是别有一番雅致,泡一杯香茗,拿着一本书靠在椅子上翻看着,已经成为了没事的夜晚必修课了。当然作为吴氏当代的家主,处理的事情也不可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很多事情都由下面的人去操办了,他只需要下个命令,定个目标就行,也不用去劳心劳力的。
刘庆看了看这房,便下了决定:“这房够大,就他了。”
瞬间便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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