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最初放弃两根粗辫子的打扮,应该是一九七八年的事。经过*洗礼的中国,几部香港电影在城乡放映,人们都非常接受电影明星的打扮,一时间卷发也就悄悄地在大街上流行起来。
然而,烫发的最初阶段,是理发师傅野蛮地用火钳热烫使头发成型,操作时他边上放一个木炭火炉,火钳放进里面烘烧,一定温度后再用它夹住一绺头发,直到把它烧的冒烟,就这样来回的倒腾,一个头烫下来,整个理发店里都会弥漫着一股指甲烧焦的怪味,这个地方真正享受化学冷烫工艺,那是八十年代以后的事了。
在那韬光养晦的年月里,工人群体是赶时尚的急先锋。那个时候所谓时髦,就是从头上的发型开始,然后是喇叭裤、香港衫什么的。这一方面,农民青年就显得有些落伍,即是他们有条件买,也不敢轻易穿着,因为在某些地方喇叭裤,被年长者冠以“流氓裤”的别称,穿上它就好像变成了不正经的人,思想赶不上趟的一些人,认为那是一种别扭,是不成体统。
可同样在他们眼里,对青年工人穿着又很宽容,到城里看到满街的喇叭裤又觉得可以接受,别人问为什么有不同的观感?他们会振振有辞:“穿着它,紧绷着屁股能干活吗?裤脚大得稀里哗啦能下地吗?”农民大伯的自我作贱,其实是城乡差别意识的延伸。
张颖在城里服装厂上班,可她充其量是个农民身份的工人,在别人的眼里总差了那么一截,几年来她从不敢和厂里那些真正分配的正式职工攀比,自从卷发开始流行,别人都烫了几回了,她还是扎着两颗辨。没有跟进,也许是在乎理发店六毛钱的要价,毕竟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承担养家的重任,在花钱上一直是一个铜钱恨不得掰两半用,直到有一天,看到三四十岁的女人都在赶时髦,她才认为再不剪去辫子,别人都要把你当成老土的山里妹了。
那天回家看母亲,发现五亭街上的理发店也有烫发的项目,而且价格比城里便宜两毛,她觉得终于碰到了合算的事,到家玩一趟,头烫了,还赚了一半的车钱,她也不管人家手艺如何,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
理发师如法炮制地摆弄后,张颖顶着一头卷发走上大街,也许是唯美的造型在恰当的人身上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竞然有不少人驻足观看。
都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张颖也不例外,长大后的她,圆圆的脸蛋配了一双狐媚眼,直挺的单垂鼻两侧镶有两个小酒窝,你把她逗乐了,小酒窝就会像两朵盛开的小花一样为你绽放。
小女孩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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