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租种公田农民的利益,所定租额远较私田为轻。因此,从公田法的本身而言,既有利于国家,又没有增加广大农民的负担,是利大于弊的。
《公田法》前后共推行了十二年,不仅保障了军饷供给,而且对减少和籴数量,减少纸币发行,平抑粮价都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可是对于这些成就,当时的士大大从阶级偏见和个人私利出发,皆视而不见,且夸大弊端,一味加以攻击。
实行《公田法》,首先要合并诡名挟户的土地,其次是回买逾限之田,这两者都严重地损害了官僚、地主的切身利益,所以从一开始就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有一年彗星出现,皇帝下诏要中外臣僚言朝政阙失,许多官员趁机上疏要求废除《公田法》,以应天变。他们指责《公田法》“奉行太过,限田之名,一变而为并户,又变而为换田,耕夫失业以流离,田主无辜而拘系,此妖彗之所以小变也”。“公田法强买民田,贻祸浙右,自今天下无稔岁,浙路无富家矣。”,“白夺民田,流毒数郡,告、牒弃物,不售一钱。遂使大家破碎,小民无依,米价大翔,饥死相望”,并声称“识者谓异日浙西有乱,必自公田始。”虽然反对者给《公田法》按上了许多条罪状,但最重要的一条是将“田主”、“富家”、“大家”的土地强买走了,严重地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反对者们知道,万—《公田法》在浙西六郡获得成功,有可能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样所有官僚、地主的土地就会变相地遭到剥夺,其受损害的程度,远远超过了以往的经界和限田。所以《公田法》对于宋朝整个官僚、地主阶级来说,不啻是洪水猛兽,他们反对《公田法》势头之猛烈是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的。
此外,宋朝吏治非常腐败,朝廷所颁布的任何法令、措施,经过这些官吏之手,纵是“良法美意”,也不可能得到正确贯彻,最终会变成弊法害民。《公田法》的推行自然也不例外。
贾似道推行《公田法》后,得罪了朝中的大臣尤其是江南地主阶级,他们便纷纷离贾似道而去,使他陷入极端孤立的境地,元军南下,江南的地主们纷纷投降,与此不无关系。
贾似道推行《公田法》的目的不是为了个人私利,而是为了挽救社会危机,他本人也为此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如果不是孙珲及时扭转了襄樊之战的结果,他很可能和历史上一样的丢了性命。
而孙珲正是吸取了贾似道推行《公田法》的血泪教训,所以这一次他采取的办法,不是象贾似道开始的那样,以他巨大的威势,将反对者“或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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