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随随便便的跪下学狗,不管对谁都是很侮辱人格的一件事情。我千万般的不情愿,可一想到王叔叔那让人害怕的笑,还有为我检查身体的手,我就觉得害怕。我拼命得让自己忍住不哭,想要保留我年少的心里最后的一点尊严,然后我慢慢跪了下去,双手撑在地上,颤抖的学了两声狗叫。
那些姐姐都很开心,围绕在我周围拍手叫好,还随手捡起树枝仍在远处叫我爬着去叼回来。我咬着嘴唇,忍受着她们的虐待,我在心里安慰自己,这样受点委屈没关系,只要不让我和王叔叔单独待在一起就行。
她们欺负了我一天,是看到太阳快要落山了才恋恋不舍的散去,还和良娣姐姐说下次再带我出来,比那些玩具好玩多了。我在地上爬了一天,衣服都脏了,灰头土脸的,刚要站起来,良娣姐姐的小脚却踩在我的后背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我说,“不许站起来,你现在就是我的一只狗,你要这样爬着和我回家。不然我就告诉爸爸,你偷懒不干活,跑出来缠着我带你玩儿!”
我怕王叔叔打我,再一次懦弱的选择了乖乖听话,就爬在良娣姐姐的脚边,一步步的和她一起回家,路上经过了很多人家的门口,院子里的小孩儿看见我的样子,都跑出来看热闹,一边看还一边说,“看啊看啊,王大爷家的小媳妇儿像只狗!”
我抬起头看着她们说,“我不是小媳妇儿!我是王叔叔的养女!”
我刚到王叔叔家的时候不懂,这几年慢慢长大我也就知道了,我是被那个好心的阿姨拐卖了,被卖到这个大山林里做王叔叔家的小媳妇儿,以后长大了就要给他们家生孩子,一辈子待在这个地方永远都不能离开。这些我都是听村里的女人说的,这里的女人好多都是当年被拐卖来的,有些已经成了孩子的妈妈,有些刚嫁给他们的买主。
我很奇怪她们都已经是大人了,怎么不想办法逃出去,如果我现在长大了,不怕王叔叔打我,我一定跑。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她们这是群体效应。第一个被拐卖来的女人没有逃出去,一个两个都没能逃出去,于是所有的人都认为这是命,是逃不出去的,所以所有人就认命不再挣扎,于是就没有人逃出去了。
认命,人最怕的就是认命,有时候认命你就输了。十二岁的我,懵懂的心里第一次意识到,我不能认命,绝对不能像村子里其他被拐卖的女人一样,一辈子被困在这里,我想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一定很担心我,我想回家。
那些小孩儿还是在我耳边不断的叫着小媳妇儿小媳妇儿,良娣姐姐也急了,她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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