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这里面包括了干部职工待遇的各项开支,毕竟省政府拨下来的经费,用着也心安。
每年经费开销最多的无疑是省公安厅,毕竟其干部职工的人数是最多的。
不要以为公安厅的经费相对充足,就不需要写专门的增加经费的报告了,其实每年递交增加经费报告最为密集的就是省公安厅。
法院和检察院的经费报告不是很多,可每次开口数目都不小,动辄几十万。
司法厅和监狱局的经费报告同样很多,有时候一个月可能递交两份到三份的报告,估计部门领导的心思明确,反正司法厅和监狱局在政法部门属于弱势,那就不停的叫苦,什么时候感动分管领导了,经费报告批下来了,得到的就是真金白银。
秘书七处就处于这个漩涡的中间。
省直政法部门的经费报告转到七处之后,会压上一定的时间,不过七处需要整理出来,列出申请单位、经费的数目、用于什么地方等等,由处长给分管的秘书长和主任汇报,有些时候分管副省长的秘书也会参加,经过众人的商议,从中挑选出来一部分必须要解决的经费报告,接着给分管副省长汇报。
给分管副省长的这一次汇报是最为重要的,参加的人也不固定,分管的秘书长是一定要参加的,分管副省长的秘书也会参加,至于分管的主任和处长,则要视情况而定。
分管副省长的意见明确之后,申请增加经费的报告才会离开秘书七处,送到上面去。
至于说分管副省长怎么给常务副省长汇报以及协商,那就不是秘书七处知道的事情了。
也有特殊情况,那就是分管副省长直接发话,要求将某个单位申请增加经费的报告递交上去,但这种情况不多见。
从这个层面来看,秘书七处是没有什么权力的,仅仅就是为省直政法机关传送文件,决策权在分管的领导那里。
但任何的事情都是有例外的,这是行政机关的特色,如果没有了例外,水至清无鱼,很多事情反而不好办理了。
廖凡民也是月底整理经费报告的时候才恍然大悟。
秘书七处需要每个月固定的时间整理经费报告,附上有关的情况说明,由秘书长、主任和处长等人开会商议,决定将哪些经费报告呈报给分管省长审批,大家的事情都很多,不可能每收到一份经费报告,就专门召开相关的会议审议,分管的副省长事情更多,压根不可能逐个的审阅经费报告。
而且这种工作会议,也并非是专门研究经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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