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的,没有一点人样了。
尽管他疼的撕心裂肺,疼的龇牙咧嘴,可只要能活下来,怎么都好说。三个战士也顾不得此时宋振林的感受了,他们只想尽快离开。
不远处,张丰宇与那怪物的厮杀也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双方的战斗都在以徒手厮杀为主,不过不是叶问或者霍元甲那种拳脚功夫,而是一切以杀死对方为目的的血腥肉搏。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成了武器,不过看情况明显那个身体细长的怪物要更占优势。
一轮交手下来张丰宇已经被它捅了无数次,鲜血喷涌不止。不过张丰宇也是个打不死的小强,而且是越战越勇。到最后他已经不是说徒手掰断对方的手臂之类的了,而是直接用牙齿去撕咬。尽管以人类目前的进化形态,撕咬肯定不是人类最佳的攻击方式,而且人类的牙齿本身也早已蜕化,远不及猫科动物或者啮齿类动物那么强大。可张丰宇却一点不在乎,看他那大快朵颐的样子,哪里是把眼前这东西当恶心的怪物看,分明就是抱住了一块鲜嫩多/汁的鸡排!
当然这样的比喻也有些太不正经了。总之当战斗结束的时候,那怪物已经被夏目踩在了脚下。即使身体残缺不堪,它却仍试图用细长的肢体去刺穿杀死眼前的男人。如果夏目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士兵,那别说只有他一个人了,就算是来一个加强团也不一定够看的。但奈何它偏偏遇到的是同样可以用“怪物”来形容的张丰宇。
这个只比游格格大上几岁,一样活了一个多世纪的男人,他的经历如果全部记录下来足以写成一本自传体。踏碎脚下怪物的头颅后,浑身浴血的张丰宇仰头发出一声无比猖狂的呻吟。
他自语道:“这种堕落还真是纯粹……没想到隔了这么久,那些家伙还是找到了它们……神性啊……充沛的神性……”
不远处一脸茫然的女人目睹了张丰宇杀死并吞噬怪物的全过程,她浑身颤抖,牙齿打颤。
在张丰宇注意到她的时候,她下意识的后退了好几步,险些跌坐在地。
此时此刻的张丰宇的外表已经面如修罗恶鬼,破碎的身体上,白皙的皮肤如脱落的柳絮挂在身上。肌肤之下是漆黑如玉的内在,看起来张丰宇更像一尊雕像,而不是活生生的人。
“不错,没想到那一脚非但没有杀了你,反而让你活了下来……”张丰宇说着走过去,他在前进的过程中身体不断的发出爆响,跟着个头一点点拔高。
女人见状连忙后撤结果一不小心就跌坐在地,她转身欲逃却发现腿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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