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一个传奇,也终将重新成为传奇,我喜欢吃牛肉,喜欢漂亮性感的姑娘,喜欢丑陋的恶魔死前发出的哭嚎,也喜欢姑娘们床上的尖叫。”
但丁一边说,一边移动,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路,更不知道自己要去向哪里,即将到达哪里,但他知道,倘若他停下,疲惫会重新找上他,让他怠惰,让他成为这炼狱里的一份子,成为这烟雾中漂浮的又一颗红沙!
无尽的岁月让但丁忘记了很多东西,他忘掉了曾经感受到的快乐,也忘掉了曾经感受过的痛苦,他忘记了他的朋友,他的敌人,甚至他的父母。
当但丁意识到自己正在遗忘过去的时候,每当他走出三十步,就要重复一下刚刚说的话,他是谁,他因何而生,他喜欢什么。
可现在,他已经不知道那些话的意义了,他当然没有忘记那些话,因为他像机器一样不断的重复,但那话里的内容,他已经不理解了。
“我从战士开始,成为英雄,成为传奇,成为半神,即将点燃神火,却被万魔之魔和他的爪牙围攻,被放逐到炼狱,我必须走下去,我正在离开这里,我不能停!”
不知道多久之前,但丁的神力逐渐流失,直至枯竭,来自恶魔和天使的天赋不断透支以维持但丁的生存,但丁从一个即将点燃神火,升起神国的半神开始,一路跌落成传奇,跌落为英雄,弱小成刚刚拿起长剑的战士,直到现在,他骨瘦如柴,力量恐怕连个婴儿都不如。
“我还有希望!”但丁最后说到。
至此,他的话已经说完了,不过,三十步之后,他还会再重复一遍,他讲述着自己的过去,展望着自己的未来,却连过去和未来的意义都忘记了。
他只能每隔三十步就重复一次这些话,当然,有时候是三十步,有时候是三十二步,有时候是二十八步,总是多一点或者少一点。
而他说出的话,也有时多,有时少,那些话对他来说好像是咒语,没有意义,又有着别样的意义,没有原因,又有着非说不可的原因。
红色细沙拂过但丁的下颌,隔着仿佛不存在的皮肤敲打在但丁的下颌骨上,这样被敲打的感觉好像不太好,但丁耳朵里回响着沙子与骨骼碰撞的声音。
这样的感觉很奇妙,叮当的回响好像交响乐,带着别有趣味的韵律,让但丁的精神稍微舒展了一点。
对了,韵律是什么意思来着?
算了,不想了。
但丁移动着,迈出左腿,又迈出右腿,好艰难,真的好艰难,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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