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户籍文书,价值至少十五贯。这时噪音打断遐想,衙役押俩囚犯,从侧门入大堂。周氏兄弟很惨,披头散发精神萎靡,一见到周家主,抓住了救命稻草,登时哇哇痛哭。跪在老周面前,哭诉牢狱悲催生活。
老周眼圈红了,这是我儿子吗?本来衣着光鲜、风流倜傥的公子哥,这才几天功夫,就成叫花子啦?一时间五味杂陈,既郁闷又心疼,还有浓浓怨气。
待哭声停歇,武康正襟危坐,和颜悦色道:“是本官照顾不周,两位郎君受苦啦。不过话说回来,这也是鞭策警醒,对两位以后人生,大有裨益的。敢问周家主,以为然否?”
周家主捏鼻子点头,周浩文不乐意听,仗着老爹在这,竟手指武康大放厥词。可吓坏了老周,眼疾手快三耳光,抽的他眼冒金星,破口大骂:“孽障休得无礼,此地没你说话的份儿”
教训完不孝子,赶紧躬身道歉:“犬子顽劣无知,还请武录参恕罪...孽障赶紧跪下,向武录参磕头赔罪...还愣着干啥?信不信将你们逐出周家?”
俩纨绔吓坏了,跪地上捣蒜般磕头。武康不由得暗乐,你已经把他们开除了。等磕完三响头,武康假惺惺虚扶:“哎呀呀,这是干啥呀?他们还是孩子!那个周桑啊,不是本官说你,这里是公堂,不是你教训孩子的地方。”
“武录参教训的是,周某受教”,周家主强颜欢笑。
还是不忿啊,武康懒得废话,接过判词起身。老苏闪亮登场,上前两步高喝:法庭最后判决,在场之人,全体起立。
武康双手持判词,高声朗诵:本庭宣判!被告赵浩文,男性,二十五周岁;赵浩武,男性,二十三周岁;家住婺州中城区,迎宾大道北段。
永徽四年二月初二,在婺州南城区杜家胡同,金钩赌坊聚众博戏,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经本衙调查取证,被告犯博戏罪,罪名成立。经法衙、户衙清点,赌资超五匹绢。
依据《永徽律.杂律》,第十四条,博戏赌财物,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即刻执行。然被告祖父赵行占,官拜婺州别驾,正五品下。依据《永徽律.名例》,符合赎铜原则。可赎铜二十斤,即开元通宝三千文。被告若不服判决,即日起十日内,可向婺州总衙上诉。
宣读完判决书,交给军师老苏。待签字画押,老苏放入卷宗,此案就此了结。
两衙役扛大秤,两衙役持铁链,一起到被告旁边。意思很明确,赶紧去拿钱,没钱就把你儿子捆了,继续关大牢吃公家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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