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自己的职业被凶手严重的给侮辱了。尤其,当他看到那个上门自首的凶手是个才刚满十八岁的小姑娘时,整个人更是陷入了一种烦躁的情绪里。
“你说你是凶手?”
虽然站在眼前的这个叫做伊尔的姑娘全身是血,且手里还拿着凶器砍刀,可丁当就是没办法把她跟穷凶极恶的杀人犯联系到一起。难不成,她也是三观跟着五官跑的典型。之所以觉得这姑娘不是凶手,是因为她长得太漂亮,而且是一种恍若天使般纯粹的,牲畜无害的那种漂亮。
“我是凶手,这是凶器,不信的话,你们可以验验。哦,对了,我把车也开过来了。最后一个被害者,就在车上。”
一个凶手,拉着被害者跑到刑警队来自首,而且她表情淡然的就像是在说着自己随便捡了一个钱包一样的轻松自如。丁当瞬间觉得有种五雷轰顶的挫败感。
“为什么?为什么要杀人?”
“因为我快要死了。”伊尔从身上掏出一份检查报告递了过去。
“你快要死了,所以就找个人来杀?这什么鬼逻辑啊。”
“我不是随便找个人来杀的,我杀的,都是我的仇人。”伊尔将带着血的砍刀放在了地上:“你们有手铐的是吧?我是杀人犯,你们先把我给拷起来吧。”
“我们不拷你,你会跑吗?”丁当问,看着她那一身的血。
“不会。”伊尔摇头:“我没有跑的必要,我迟早都是要死的。”
“那我们还拷你做什么。”丁当摆摆手:“你带的有换洗的衣裳吗?没有的话,我这里还有一套。我看咱们身高体型都差不多,你先凑合着穿我的吧。你这一身鲜血的,我看了不舒服。”
“好。”伊尔乖巧的点头,跟着丁当去换衣服了。
“常队,这是什么情况?”队里负责值班的刑警也懵了:“这小姑娘,真是杀人凶手,用砍刀分割尸体的那种?”
“这有什么稀奇的,犯罪者年龄是不分大小的,我只是觉得这个叫伊尔的姑娘太漂亮了。”另外一个也在值班的老刑警端着茶杯走了过来:“1968年,有个叫marry的11岁的小姑娘,杀死了两个男孩子。这两个男孩子,一个三岁,一个四岁。小姑娘先是将其中一个带到了废弃的房屋内,用扼颈的方式将其掐死,然后再诱拐另外一个,用同样的方式将其杀死,甚至还将尸体进行了肢解。案件发生之后,她被送到了当地的监狱服刑,直到1980年才获得假释,至于后来她怎么样了,没有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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