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骑士长索尔?没想到他这么猛的。”
“这才是骑士!”为首的战士玩家“高速公鹿”见到眼前的一幕,激动的浑身颤抖,“原来是这样,跟其他人打架的算得上什么,只有向敌军冲锋的骑士才是骑士,只有杀人的骑士才是骑士!”
作为参与过德兰卡斯战役的“高速公鹿”,有着洛兰帝国的骑士头衔,15级之后没什么难度的转职了骑士职业。当时参战的那么多玩家很多人也是如此选择,然而而直到现在都没有听说玩家中有谁骑士玩的特别厉害的。
很多人在转职之后就在吐槽这个职业简直就是个坑,单挑比不过战士,很多能力还要靠坐骑联合发动,更坑爹的是还受到地形限制,除了自带亲民光环讨npc喜欢以及装备加成好足够皮糙肉厚以外,堪称游戏中与武僧一样的鸡肋职业。
然而现在“高速公鹿”明白了,不是骑士职业不强,而是这帮玩家根本就搞错了骑士的玩法。
骑士就要去打仗啊,连打仗都不会的骑士算什么骑士?
“决定了,这次回去我就把我的骑士等级练回来。”“高速公鹿”感叹着说道,看着远处那个纵横匹敌的身影,沉寂已久的热血再次沸腾了起来。
这才是我想要的骑士,这才是我想要的战斗!
同时他也意识到了,今后游戏的大型公会战役,骑士职业一定会成为主流。想象一下吧,只要数百骑士玩家组成的骑士团,就可以把地方公会上千人冲的七零八落,那情形怎么想都会觉得热血沸腾。
第二轮冲锋结束,骑士们聚集在战场的另一侧,默契的一字排开。
与刚刚出战的时候相比,现在的骑士们几乎个个带伤,不少人身上的板甲甚至连手臂都已经不翼而飞,胯下的战马更是不堪,几乎每一匹吗都浑身遍布的伤口,翻飞的血肉深可见骨。
然而这却是所有人的斗志最为旺盛的时候,哪怕是已经只剩下半个身体的骑士也都当那钻心的疼痛不存在一般,冰冷的擦拭着刀刃,眼中闪动着仇恨的火焰,随时准备着发动下一次冲锋。
“还有六十七人,已经死了十五个人么……”莱恩清了清人数,默默的自语着,随后再次举剑,怒吼。
“杀!”
“干得漂亮!”老城主快意的说道,“对付这帮恶棍就是要把它们剁成肉酱才可以,城卫军,出击!”
随后,城门大开,整装待发的城卫军一股脑的涌了出来。
强盗们的勇气的已经被骑士团践踏了整整三个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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