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议会之下,就是郡议会,再往下就是州县的乡贤院。至于乡保甲的管理,统一执行明社“派出所”的制度,无非胥吏由州县任命,地方百姓通过派出所监督而已。
按照此前规矩,州县的乡贤院由当地民间百姓直选,负责对地方的施政监督,以及地方政令制定。所以州县地方议会的成员,自然也要从“当地人”选出。
但是这就带来了人材利用率的问题。有些地方乏才可用,只能赶骡子上架,胡乱扛着。有些地方人才荟萃扎堆,大好青春就要埋在没乡土之间。
人材不能尽其用的浪费,当真是世间最大的浪费。安宁的做法就是开放人材的户籍落户制度。因此如何定义“当地人”,其中大有文章可做。
在当地住多久才算当地人?几代人还是几年?调派来实习的学子,外来就职的官吏,地方驻军等等,他们算不算当地人?
自然算了,这样就可以把地方人才不均衡的问题解决。而且,有这些“新当地人”参与组织的地方议会,才有足够的胆气监督地方官员的施政、和为官。
内阁的吏部选官则要派出羽山大学的结业生落户到各处州县,平衡人才储备。经过一定磨砺、锻炼后再下放地方就职而且分配到哪为官,他就算那儿的人。
州县官吏施行内阁提名,地方议会监督管理的制度。
成为主政一方的官吏,他要同时对地方议会和上官负责,接受他们的双重监督考评。然后吏部会每年根据地方议会、上官的评价,以及地方的综合发展指数给他评级考核。
就目前的现状来说,地方官吏的业绩考核主要还是集中在当地拥军拥属、经贸发展、以及税赋缴纳,农耕、教育、医疗等等琐碎项目打分评比。
比如地方人口、耕地增加多少,义学教育普及多少,羽山大学录取率提高多少,刑杀案件多寡,有无兵役脱逃,以及水利兴修,田亩产值等等。
这些都是硬数据,地方官吏很难作假,地方议会也很容易去核实。吏部选官司就会根据这位官员的徽宗数据综合考核他的政绩,决定其升迁与否。
而地方议会则会审核他的这些政绩有无作假、糊弄。他的为官是否清廉,治下百姓是否对施政满意,是否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当,或是否惰政等等评价体系,也都在继续完善中。
一句话,一名地方官吏想要升迁,他需要通过吏部的优等政绩考核,及地方议会的善意评价。而他是否能继续为官一方,则完全取决于地方议会对他的审核、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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