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的文化宝地。
所以,这里的识字和识字,比别的地方要容易得多。
故而,更多的是出了大学者,大才子。
而且他也是从一个村子里出来的,按照村子里的习俗,在田里干活的时候,庄子上的人都会喝酒,在这样的环境中,他从小就养成了一身不错的酒量。
虽然他在国子监的时候从来没有喝酒,但他的身体素质还是很好的,这一次,他被宋讷骂了一顿,也就是被骂了一顿。
他原本还打算多喝几口,以解心头之恨,但见宋讷每一次端起杯子,都会瞪他一眼,气呼呼的瞪着他,一脸不舍的模样,似乎在下逐客令,他便知难而退。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丁显带着一丝嘲讽,返回了自己的住所。
瞧见他进来,那妇人便殷勤的上前,从他手中将那件衣裳拿了过来,嗅着他口中那股浓郁的酒味,赶紧给他斟了一壶热茶。
“夫君,你喝点酒,我去烧些热水,替你清洗一下双腿。”
丁显的妻子只是个孩子,还是丁显五岁那年被父亲介绍给他的。
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好好学习,丁显他老爸思来想去,还是一狠心,将一个小女孩给他,平日里负责他的学习生活,研磨笔墨,铺床煮饭等等。
她是个农村人,母亲又不识字,就给自己取了个“泥丸”的外号,她一听就明白了,这是对她的称呼,只要她同意就行。
丁显读书多了,觉得“土”字不好,便将其改名为“淑华”、“李淑华”等。
她比丁显大八年,在丁显的搀扶下长大,现在已经三十三年了,也该成熟了。
这个年龄。
李淑华蹲下来,脱去丁显的鞋子和袜子,轻轻的给他清洗着双腿。
沉默了许久,李淑华用一块干燥的毛巾将丁宁的双腿擦拭干净,这才小声道:
“夫君,妾身知罪...”
丁显一怔,旋即觉得有趣,他将她的小脸蛋抱在怀里,宠溺道:
"你已经说了这么多天了,真是个笨蛋老公
"我们是一家人,当然要互相帮助,有你在,我也可以做梦了。"
"可是,我真的很对不起你。"
最终,丁显揺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但低头一看,他心中却是咯噔一声。
她已经喝过了,在灯光的照耀下,李淑华凹凸有致的身体,高耸的胸部,修长的双腿,都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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