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钱的话,说什么都是空谈。
而秦放歌和左书琴在看过合同后,发现里面并没有什么陷阱存在,各项条件也跟他们当初提的一样。
其实就相当于剧组花一千五百万,买来这部电视剧所有音乐的使用权,版权还是在秦放歌自己手里。但录音啊请乐手请歌手这些事情,就全部由秦放歌自己承担,剧组不再出钱。而且,秦放歌也得向他们保证音乐的质量,出了纠纷什么的,与剧组无关。付款方面,剧组先付他一半,尾款在他把全部作曲配乐搞定,剧组验收之后再付给他。
他们两个还不放心,找张志文要传真机,传给左书琴的老爹,以前当过音乐制作人的左梦风过目。他经手的合同太多,里面要有什么陷阱的话,他也能第一时间发现。
等消息要点时间,张志文已经不操心合同的事情了,他就拉着秦放歌,跟他仔细探讨这部电视剧具体的配乐作曲事情,还让长发老男人陈玉墨负责协助他。
整部电视剧拍摄将近尾声,但还没开始剪辑,张志文先把全部的剧本给秦放歌看,让他先熟悉剧本,争取让他做出更合适这部电视剧的音乐来。
左书琴则负责跟左梦风联系,左梦风在逐条逐款地,仔仔细细地研究过他们传真过去的合同后,还在电话里跟左书琴感叹说,“我做这么多年音乐,还是第一次见到条款这么优越的合同。”
左书琴就问他,“那就是没有陷阱之类的东西,可以放心签咯?”
左梦风说是的,他还开玩笑说最好动作快一点,免得人家反悔,这合同一旦签订的话,就具备法律效应,能够立刻生效。
左书琴表示明白,左梦风的专业素养和见识可不是白搭的,既然他都确认没问题的话,那这事情就可以这样定下来了。
她回去跟秦放歌讲了之后,秦放歌也就当场跟张志文代表的剧组签下了这份合同,他自己这边签的是秦放歌音乐工作室,虽然目前为止就他自己一个人。
签好合同之后,张志文还热情地跟秦放歌和左书琴握手,祝他们合作愉快。到张志文这种程度的人,自然知道好的音乐对一部电视剧的重要性。
张志文是个工作狂人,马上就工作起来。
不过他和陈玉墨房负责提要求,秦放歌则要负责满足他们的要求,钱很多,但真不是那么好拿的。
好在秦放歌脑子里装着各式各样的音乐够多,还有另外一个世界的经典电视剧配乐插曲,别的不说,光讲起来那是一套一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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