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上至君主下至贫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德意志也罢,帝国也好,与每个人在法理上的地位都是平等,从来没有那条法律规定,个人要为君主,要为国家牺牲一切!”
“今天以德意志的名义,去牺牲伊丽莎白公主的幸福,也就意味着,明天同样可以有人,用德意志的名义,牺牲亲王殿下,牺牲我,牺牲任何人,只要他打着德意志的名义,打着帝国的名义。”
“亲王殿下,请记住德意志一词的本意,就是民众。基于这个民族的共同利益,自由主义者与民族主义者们才共同塑造了德意志这个国家,德意志帝国的建立是为了保护每个德意志人免受压迫与奴役,为了享有自由与幸福,而不是为了让谁,用德意志国家的名义,去牺牲某一个德意志人的幸福与自由。”
“如果强迫伊丽莎白公主牺牲自己的幸福,那就与所有致力于德意志这个民族国家建立者的初衷,背道而驰了。”
乔伊听到父亲说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时,不禁想起了里奥纳德-特里劳尼-霍布豪斯这位伟大的自由主义者,在《自由主义》一书中,对国家与个人那段著名的讲话。
“社会完全由个人组成,但它不具有同其成员的人格分离,并比每个成员的人优越的独特的人格。”
“国家是统一体,但是这个统一体是由某些使全体国人结合起来的纽带构成的,这些纽带是思想观念、爱国精神、同胞情谊、共同的骄傲以及其他无数种,把讲同一种语言、有共同的历史、能相互理解的人结合起来的更精微细致的情感。”
“国家不是一个超越全体住在一起的国民、遵守共同法律的生灵之上的神秘的实体。国家的生命就是每个国民的生命,国家的幸或不幸,就是每个国人的幸或不幸。”
“因此,每一个人的权利所服从的共同利益,乃是一种每一个人都能分享的利益。这种分享在于充分发挥他感知和热爱的能力,充分发挥他的精神力量和肉体力量,而在充分发挥这些能力和力量的过程中,他就在社会生活中尽了他的本分,也就是,在公共利益中我到了自己的利益”
“个人的自由受到了保障,就意味着公共利益得到了保障。”
当父亲说到帝国宪法第一条,王在法下的时候,乔伊的脑子里又冒出了霍布豪斯在《形而上学的国家论》一书里,对“契约社会”的一段论述。
“人人生而自由,但在现实生活中。自由却受到社会与政治的约束,为保证每个人充分的享有自由,国家与社会的法治是实现个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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