胳膊细腿儿的,在他面前还不如根牙签,你觉着我过去有用?还是您自个儿上吧,我在这等,就不给你添乱了。”
詹千舞想都不想,一点道:“行,你可以留下,但它要死!”
枪尖指向乌龙。
封知平立刻感觉到乌龙开始哆嗦,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凭什么!乌龙又没招你,干嘛杀它!”
“我怕你跑。”詹千舞很干脆。
封知平无语,一脚踹飞一只靠近过来的野狼,举起一只手:“我可以发誓!”
“不用,我不信。”詹千舞直接戳碎了他的念头,她吃过一次亏,怎会再次上当。
封知平咬牙,搬出绝招:“我可以用我父亲的名誉发誓!”
詹千舞强忍着没翻白眼,面无表情的说道:“剑候爷就算了吧,‘兵不厌诈’他常挂嘴边,天元谁不知道。”
靠,老爹啊老爹,你可把你儿子给坑死了!
两人一边杀狼一边吵得热火朝天,精力则大半放在苟安杰身上,是以他们并没有发现狼王死后周围的野狼渐渐混乱起来。
没有狼王的约束,野狼们不再像之前那样团结,药物刺激得它们狂性大发,目标迅速从封知平和詹千舞身上转移到了最近的同族身上,一场内讧拉开帷幕。
数千只野狼在草原上混乱厮杀,它们各自为战,无视族群和父母长幼。每时每刻都有野狼在死去,失败者会成为胜利者的口中食,而胜利者很快又会成为其他胜利者的口中食。
这期间,有附近的野狼想来抢狼王的尸块,无一成功,不是被苟安杰拍进了地里就是吃进了嘴里。
很快,尸块吃完了,他意犹未尽的抬起头,随手抓了只死在附近的野狼啃了两口又迅速吐掉,普通野狼根本满足不了他的欲求。
怎么办?
苟安杰看向詹千舞,眼睛亮了起来,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女人“很好吃”。
而后看向封知平,口水馋了下来,不知为何,他感觉这个看起来很一般的人比旁边的女人更好吃。
不过封知平不能吃,香居客给他中下的印象太深刻了,哪怕如今理智几乎丧尽,思维僵化得堪比蜗牛爬,他的脑子里仍清清楚楚的记着那句话,要把封知平的身体尽量完整的带回去。
有好吃的不能吃是对“老饕”最大的折磨,苟安杰顿时陷入了巨大的痛苦,内心极度挣扎,抱着脑袋狂躁咆哮。
吼声吓退了野狼,也惊停了两人的争吵。
封知平瞅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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