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港的饷税制,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创新,每艘船按照船只大小收钱,最大的可以达到两千一百两,最小的也需要五百两。
除了王商之外,另外一群参与海洋贸易的就是官商,这批商人在经营方式上与王商一样,区别只是,其背后的资本来源不是郑家,而是郑氏海商集团的其他成员,郑彩、郑鸿逵、施福等一干郑家的高层都有参与,区别只是多寡而已。
王商和官商都可以称之为特权商人,与之相对应便是散商。
这些散商没有大明朝廷或者郑氏海商集团的背景,是自由商人,他们人数很多,而且资本微薄,在大部分时候,散商的资本只有一二百两,有记载的一个最穷的散商,来自四川的王贵,跑了一趟长崎贸易,就赚了十二两银子。
散商们最大的特点就在于船,他们没有自己的船,实力比较强的散商会一起造船,贩卖货物,甚至把多余的舱位出租出去,海述祖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而大部分散商因为实力弱,会合租别人的船,或者索性租船上的舱位。
因此,一艘船上往往有几十个散商,因为没有船,散商们就无需购买行水令旗,但需要支付租赁舱位的费用。对他们来说,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商船,是能否做到买卖的重要因素。
这艘船要购买了行水令旗,且拥有贸易经验,才会成为首选。显然最好的船就是王商和官商的船。
有些实力比较强,或者合作时间比较长的散商,也可以从郑家借到贷款,甚至可以一跃成为官商。
显然,当时大明所有参与对外贸易的人,都或多或少与郑家打交道,他们或者是郑氏海商集团的一员,或者受其影响。这便是郑芝龙被称之为闽海王的原因所在。
也就是为什么郑彩会把手里的账本开出六十万两的价码,李肇基认为其价值百万两的原因。
账本上的所有人,不论特权商人还是散商,都欠郑家的钱,只要这些人还想投身于利润巨大的海洋贸易之中,就要把这笔本金交给郑氏海商集团的继承者,也就是李肇基的东方商社。
李肇基是通过何斌等人了解到了郑氏海商集团的这些贸易机制,并且深深的佩服郑芝龙这个家伙在赚钱上的优秀天赋。他完全就是在做无本的买卖,然后赚取了最极致的利润。
行水令旗就是坐地收税,而出资贩洋更是一种创造性的办法。
无论是特权商人还是那些有资格向郑家借贷的散商,其并非完全只和郑家合作,就以温百陵为例,他与郑家的买卖只是占据了家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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