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一不小心,他的性命就是不保,所以这段时间,平安是没有什么胆量回京城。
一听余颖问这个问题,平安就连连摇头,急吼吼地道:“我不回去,对了,姑姑,京城里很危险吗?”
“算是吧,要知道京城里,可是有人一直没有放弃杀我们的主意,这已经是有很多次谋杀,只是你不知道罢了。”余颖到了这时候,就没有掩饰被追杀这件事。
毕竟余颖还指望平安多生几个孩子出来,这就是平安活着的最大意义。这就是需要平安活着,死了的人,是没法繁衍后代的。
然后余颖还很有闲心的想起,与平安关系很好的王朝之。
那个酸书生王朝之,那一次就是他与平安商量之后,出的主意。所以当时王朝之也在平安身边,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会碰上那么倒霉的事,所以成了池鱼的王朝之,身体上受了伤,差点没命。
然后自我感觉良好的王朝之,被吓得是屁滚尿流,躺在床上,到现在都还没有好。
看到王朝之过得不好,余颖感到无比的高兴,这个酸书生不是想着押宝,打算和平安一起到京城去,结果还没有出去,就被牵连了,以为平安是个金大腿吗?呵呵!
也不想想,要是平安真的是颇有欢迎的话,早就应该有个爵位护身,而不是被叫成小公子。
所以这个王朝之,虽然年龄一大把,却还是光长年龄,不长见识。
余颖问了一下整个过程,感觉这位其实就是赵括一类的人物,快五十岁的人,考虑事情的时候,一点也没有多想想有可能发生的事,根本就没有什么实际经验。
甚至王朝之这一次走,是打算自己一个人跟着平安走人,全然不够留下来的妻子与女儿,在知道自己丈夫、父亲失踪之后,会过什么样的日子?
总之,在余颖看来,王朝之这人就是眼高手低,啥事都干不成。
当然此刻的王朝之,还躺在床上起来不来,因为那一场刺杀不但让他的身体受伤,连内里也受到不少暴击,因为那是黑白无常已经来临的感觉,吓破了王朝之的胆。
就这样,为了给王朝之治病,王家的钱财流水般花出,幸而当初平安给了王朝之一些银子,不然的话,哪有什么钱财看病?
不是余颖看不起他,就王朝之他那个样子,也就比那个成天惦记着‘茴’字,有几种写法的孔乙己好点。他的妻女都倒了血霉,摊上这样的家人,不得不硬撑着。
而这时候,呆愣好一会的平安,已经吓得‘啊’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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