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头顶,恐怕连眼白都已经变成了红色——千真万确,这令人难受的感觉不曾有一丝虚假。
而后我睁开眼,发觉皮肤各处都淌着水,衣服早就变成了湿答答的分辨不出原先颜色的破布,仿佛黏腻的蛇一样缠绕着躯体。与此同时,额头突突的疼痛在提醒着我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轩哥把我拎小鸡一样拎到了大马路上,而后一脚把我踢飞,我的脑袋则在落地的时候磕在了地上,额头磕出了血,搞不好还会有脑震荡等等后遗症。
所,以,说——
“刘轩你他妈的有毛病啊!”
我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抱着视死如归同归于尽的气势,一头扑向正俯身看着我情况的轩哥。
“嘿你看看,我就说我力道把握得很好,老泡只会受点皮外伤的好嘛!”
很不巧,我扑向的是轩哥眼睛完好无损的右侧。只见他一个闪身,灵活避开了我那气势如虹却笨拙的猛扑,脸上仍旧洋溢着那种自信满满的神圣光辉。他再次一个侧身,躲过我接下来的一记肘击,扭头冲着鲁良夜傻呵呵地笑:“行了,你看他这还生龙活虎的呢,应该也没有什么后遗症。咱就直接在这说了吧。”
我顿时大怒:“什么生龙活虎?”我摁着头顶的伤口,感觉整个脑袋像是被从天而降的异世界来客狠狠锤爆一样疼。而我和轻小说主人公最大的区别就是,人家是被异世界美少女给娇滴滴的小拳拳锤了几下,我却是实实在在被五大三粗的兽人锤了一脑袋。
“唉老泡,轩哥就是莽了一点,初衷还是没有问题的……”鲁良夜也是全身湿透的样子,不过此时雨倒是已经停了,方便了不少。他伸过手把我扶好,语气很是微妙:“嗯……你可能一时没反应过来,轩哥想出了一个……还算……不错的点子。”鲁良夜说出“还算不错”几个字的时候,谨慎地停顿了一下,而后才接着往下说:“简单来说吧,就是我们找个人,让他受点不轻不重的皮外伤,”他又微妙地在这里停了一下,“然后我们去找傈栗,让她给治疗一下,就能顺理成章地使用灵火查看那封遗书了。这样简·史密斯在探查的时候看到我们使用灵火是为了治疗,就不会再继续仔细看下去——如果顺利的话。”
“不轻不重?”
我仍旧怒火中烧,说话也不免阴阳怪气起来。
“找个人?怎么不是你?怎么不是他自己?”
我想威胁式地朝轩哥倾过身子,却发现这身体异常地沉重,仍旧有些不受控制,只朝前踏了半步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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