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计划?”
“年前你不是让我做方案来着?关于ToperWeb的。”
我这才回过味来,原来小丁说的是那个针对ToperWeb的报复计划,这事小丁催了我不止一次了。我沉了一沉,然后肯定的说:“有用,只是还没到时候。”
我着实消沉了几天,表面上我仍象往常一样忙忙碌碌着,但这些都是做出来给小丁他们看的,其实我心里很茫然,我感到自己像一只迷途的羔羊一样,分辨不出前进的方向。就是在这种时候,小丁向我详细解释了周小平想到的--更准确的说是周小平提出,由大家完善的--赢利模式,他的大致思路把广告隐藏在搜索结果中,客户通过竞价的方式可以购买某些关键字,当最终用户搜索这些关键字的时候,客户的页面就会出现在搜索结果中,而且出的价钱越高,在搜索结果中排名越靠前,自然被用户点击的机会也越多,而每一次点击,我们就按客户的竞拍价格收一次费。这种模式与按广告期限收费的模式不同,实际是拍卖与Google的广告模式的有机结合,而且又能无缝的融入搜索引擎这种全新的网络模式,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这都是一个相当完美的点子。
其实对于这个想法,并不是没有人产生质疑,曲卫东就有不同意见,他认为这种模式虽然比Google的广告的模式先进许多,但也并非完美无缺,这样做的结果,将导致最终用户的搜索结果中包含大量垃圾数据,这有违搜索引擎的初衷,甚至与其背道而驰,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九问网的美誉度,是得不偿失的做法。
对于曲卫东的意见,周小平有自己的说法,他认为既然客户肯花钱购买关键字,那么该客户所从事的业务一定是与这个关键字相关的,既然相关,就不是垃圾数据,而且,既然他肯花钱打广告,就说明他对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有一定的信心,从某种角度来说,他所花的价钱与他的自信或者实力成正比,而我们将有自信、有实力的网页排得靠前一点,有什么错吗?曲卫东也挑不出这套说法的毛病,于是他就开玩笑说,照这么做,九问网不成了购物指南了?我也有同样的担心,关键的一点是,曲卫东虽然对这种商业模式有看法,但他自己却又提不出什么好的想法,甚至提不出改进意见来,而我这种时候又根本没有心思对这些做出判断,于是我稀里糊涂的根据“有总好过没有”的懒人法则站在了多数人一方。
曲卫东是个很好的合作伙伴,他虽然对这个商业模式有意见,但只要形成决议,他执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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