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把军刺和他藏在某个地方的一本《格杀大全》,是七年前他当兵第一年回家探亲时,在火车上遇到的一个男人送给他的。
扬到现在,仍然不明白,那个长的比大多数女人还漂亮的男人,为什么会给他这两件东西。
只记得,那个男人在送他这两件东西时,曾经对他说:我观察你很久了,觉得你应该配得上这把军刺,好好对它。
无论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忘记,你是一个炎黄子孙!时,那个男人只说楚扬应该配得上这把黑黝黝的军刺,却没有提到那本《格杀大全》。
后来经过楚扬的验证,正是他学了那本书上的东西,才让他彻底释放出他身上先天性的爆发力。
流落异国他乡的那几年中,楚扬也是依靠那本书上的格杀技巧,和他本身所拥有的条件相结合,才成就了他杀手之王的‘美誉’!扬到现在都不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要送给他这把军刺,更不知道那个比大多数女人还要漂亮的男人是谁,但他却牢牢记住了他的话: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你是一个炎黄子孙!些年来,楚扬一直都记着那个人的话,他从没杀过一个无辜的华夏人。
还清楚的记得,那个男人在说起‘炎黄子孙’这四个字时,眼里不但有深深的爱意,还闪过狂热的崇拜。
个对‘炎黄子孙’崇拜的人,是值得楚扬去尊敬的。
管那个人是谁,曾经干过什么。
扬反握着那把黝黑的军刺,将刺身藏入衣袖。
刺贴在手臂肌肤上,冰凉,却让楚扬的每一根神经都开始燃烧!!红旗轿车到沙漠柳宾馆的距离,大约有五百多米。
扬用了九分二十三秒,慢悠悠的走了过去。
现在,他可以看清葡萄架下的那个男人了。
离歌说的没错,这个男人虽说有三十好几了,可相貌的确能称得上‘英俊’二字。
扬在看了这个男人第一眼后,就将目光落在了男人握着酒瓶子的手上。
人握着酒瓶子的左手,修长,干净,有力。
果用这只手给女人解衣服,相信速度不会有丝毫的生涩。
如果用这只手去握刀,那么它可以在一秒钟连劈十一刀而不抽筋……可现在,这只在杀手眼中被认为是无价之宝的手,却握着个酒瓶子,这不能不让楚扬暗叹什么才是暴殄天物,就像是他用自己的手给那个韩国人剥皮那样。
要住店吗?”那个男人看了一眼楚扬,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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