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村子。
没钱养,却偏要生。村里的大人们看着这刚落地的婴儿便被爹娘遗弃,心里都觉得这孩子可怜,于是你家一勺米,他家一口汤的,也算是把这吃百家饭的孩子拉拔大了。
阿雄是有名字的,当时他爹妈临走的时候,还特意在裹他的铺盖里塞了个纸条,纸条上写了三个字——李世雄。
还是个挺有文化的名字。
可是村里却没几个人喊这么拗口的三个字,都是阿雄阿雄的喊他。
阿雄自打记事起,就没有家这个概念,都是这家睡几天,那家睡几天,后来阿雄也懒得看人嫌弃的嘴脸,自己在村里的破庙堂找了个位置,从那起便再没寄宿过别人家里。
阿雄虽然是孩子,但却从没跟人合菜吃饭过,阿雄连个能端在手里的碗都没有,只有庙堂里不知道谁留下的一口破锅,阿雄会偷菜,不管是谁家的地头,他见到了想吃的了,便会偷上一些,回庙堂随便过过火,煮一煮。
反正村里的地也多,也不差阿雄的几口饭,村里大人倒也乐得不用再接济阿雄饭菜,于是对阿雄偷地里东西的行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恐怕阿雄那越来越无法无天的性子,便是自偷菜的时候起,给纵容出来的。
阿雄越长大,性格也就越野,谁的话也不听,再凶的大人也不怕。就连老村长他都敢冲撞,谁也拿他没办法。
大人们总说:阿雄这样子,长大了必然是要进监狱的。
可是这话,却没有一个人敢在阿雄面前提。
谁敢提啊?阿雄这孩子看不顺眼你了,砸玻璃,泼大粪的,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于是大人们也是只敢在私下,跟自家女人孩子这么抱怨两句。
饶是大人都如此了,更遑论这些毛头孩子。
就连福仔也不敢惹阿雄,他被阿雄打的哭爹喊娘的可不是一回两回了。
眼下看到阿雄拉着小碗,气势汹汹的找了过来,福仔立刻害怕的站起身,端起自己的半碗饭便想撒腿就跑。
“你给我站住!”阿雄见状,远远的吼了一声。
福仔立刻便双腿打颤的站在了原地,动也不敢乱动。
阿雄拉着小碗,不紧不慢的走到了福仔和一堆孩子面前,指着一群孩童对小碗问道:“刚才都是谁欺负你了?”
小碗见到平日里玩在一起的同伴都害怕的看着自己,立刻摇了摇头对阿雄撒谎道:“没人欺负我。”
“还敢骗我?”阿雄伸手把夹在小碗头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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