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束缚在丧身之处。
常理的情况下,人死之后,三魂就会很快的离开肉身,普通人也就半小时之内的事情,哪怕是像柴明杰和杨一飞那样的命格极硬的人,在阳世三间逗留的时间也绝对不会超过半天的时间。
而且更不可能是在太阳星的强光直射之下(此处的太阳星就是我们俗称的太阳,古时除了太阳星外,还有太阴星,也就是我们今天的月亮。),一但被其光直射的话,轻者灼伤灵体,肉身会相应的虚弱下去,而重者,则是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人的三魂七魄本性属阴,除非是传说中度过天罚雷劫的绝代强人才可以,不过到了他们那种地步也就不能称之为人了,而有了另外一种专属称谓~仙。
而我现在不仅三魂七魄都在,而且还被脑袋上那个光闪闪的大太阳照了半天了,可一点不适的反应也没有。
“不行,我得回去。”我虽然也不太明白,我现在是个鸡毛的劳什子情况,但我可知道最基本的一点,身魂分离可不是什么好事情,还是先回了肉身再说。
我还没有尝试过回魂怎么做,也就只好低着头向着自己的肉身冲了下去。
“砰!”谁想我刚要冲进肉身的时候,突然我爷爷留给我的那枚青石小印突然化作一翻碧光,向着我灵魂的额头就击了过来,然后就结结实实地扣在了我的脑门上,直接把我给砸到一边去了。
而且不仅把我砸了,还一个劲儿的直望我的神魂里挤,然后我就又晕了过去…
………
“张巫!张巫!你醒醒,张巫!”任冠华站在医院的一间病房里,两只手抓着一个男孩儿的双肩不要命似的用力摇着,可男孩儿就那么被摇着,一点反应也没有。
我坐在病房的窗台上,两只手无聊的托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在病床上,饱受任冠华暴力摧残的身体。
说实话,我还是第一次从另外一种全新的角度来看自己。
我的身体明显的开始发硬变僵了,我觉得以前的自己只是不好看而已,可勉勉强强的还算可以,可现在的我…
脸色蜡黄,还有一层若有若无的黑气笼罩着,就好像清明节上坟时烧的黄钱纸一般颜色,两个眼睛紧闭着,还深深的凹了下去,紫黑紫黑的眼圈,就好像给国宝做代言一样。
嘴唇也是青白的颜色,一道道干裂的口子里,没有鲜红的血肉,有的只是一片片深紫的颜色。
四肢肿胀,腹部高高的隆起,从裸露在外的手臂甚至还可以看到,我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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