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替我下,我去超市买点东西去!”我没有给吴国华这小子说废话的机会就径直走向了超市。再者说了,我也没必要跟这个小子解释这些吧?
老冰棍,它一直是我的最爱。因为它不仅清凉解渴的原因,更因为它十分的便宜,可以让我省钱啊!当然了,你可以鄙视我,反正我就是这种喜欢贪小便宜的人。反正这么做又不会妨碍到别人,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去贪这个便宜呢?
为什么我会在这里提到这个呢?因为我在超市里买了一箱的老冰棍,拿回去在丫头家的冰箱里慢慢吃。同时,也可以给丫头吃,以报答她对我的好。至于丫头喜欢不喜欢,那我就管不了那么多了,只要我喜欢吃就可以啊!
吴国华这小子一点都不跟我客气,直接拿了几根放进了他的口袋里,他就不怕融化了吗?不过,真要是化了那该多好,那样的话我就可以看这小子的好戏了啊!
紧接着,这小子又向我问道:“你买这么多干嘛?”
“吃呗!”我黑着脸回答这小子,怀疑他的智商是不是有问题。
移动电话,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手机,确实是一样十分方便的通信工具。
给丫头打完电话只等了三分钟的时间她就来到了我的身边,她撅着嘴一脸的不高兴。
“怎么了?”我笑着问丫头,不敢得罪她。
“怎么没有奶油的啊?”丫头孩子气的问我,让我有点苦笑不得。
“你也没告诉我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吧?”我反问丫头,感觉自己有点委屈。当然了,这其中我也有少许的故意成分在其中,因为我知道一点,丫头喜欢的东西一定是不便宜的。
“你也没问我啊!”丫头回答我,总感觉她比我更加的委屈。
“我去给你买!”我无语,只能屈服,谁让人家丫头是一美女呢!
虽然丫头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儿,但她的爱好却和普通女孩儿的爱好基本上是没什么区别的。比如说,粉色、奶油之类的东西。当然了,丫头也有她特殊的爱好,至于是什么我就不在这里多做介绍了,因为这是人家丫头的个人**啊!
把丫头给打发回家以后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天气忽然就凉快了很多。
其实并不是天气变凉快了,而是太阳被高楼给挡住了。有利也有弊,但这便多的是城市人的悲哀。所以,即便是白天的时候他们在家里也得开灯才可以。
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又到站岗时间了。所以,我在这半个小时的时间里拼命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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