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我长这么大没进过酒吧,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我不喜欢喝酒,也不会喝酒,如果有一天上帝让我选择在临死前是去酒吧呢还是去网吧呢,我宁肯去网吧。
其实我也觉得去酒吧的人都不是什么正经人,小时候老师是这么说的,如果换成一个女生去酒吧,那更不会是什么好女孩了,当然,我说的是个别人。
所以,我很是反对陈若雪去酒吧,打工去什么地方不好,非要去酒吧,再着说了,她非打工干嘛啊,有困难我们可以帮她啊,真是搞不懂她在想什么。
虽然她嘴上说得很好,去酒吧只是打扫卫生,但是我总觉得不放心。所以,今晚我要查个究竟!
跟在陈若雪后边,我进了酒吧。现在已经是晚上了,外边暗了下来,但是酒吧里边更暗。
第一次进这地方,里边光线严重不足,有的全是五颜六色的镭射灯,刺得我眼睛涨得慌。
我用手挡着镭射光,突然一个人拍了我的肩膀一下,我回头一看——一个打扮入时,浓妆艳抹的女人正一手端着酒杯笑吟吟地看着我:“小哥,来喝酒啊,要人陪吗?”我靠!
这是什么情况?三陪?把我当嫖客了?我靠!我恶心地一把甩开女人的手:“对不起,我是来找人的。”那女人悻悻地说了句:“来这里还装,切,没意思。”就走开了。
见那女人走开了,我舒了一口气,再转头一看——完了!把陈若雪跟丢了!
就这一会儿功夫,那丫头就不见影子了,我这要到什么地方找她去啊。
算了,她不是说她是来扫地的吗,那我待会儿就肯定能看到她,先
“静观其变”吧。于是我跟吧台要了一瓶可乐(那吧台服务生很郁闷地看了我一眼,也难怪啊,我来酒吧居然只买一瓶可乐~~),然后我就坐到角落的沙发上等着。
酒吧的正中央有一个小舞台,是用来给一些在酒吧串场子的歌手演出用的。
现在是一个长头发青年坐在凳子上弹吉他,他的头发很长,扎成了马尾,穿着一身发白的牛仔衫,在弹一首《我真的受伤了》。
这首歌本来就是一首失恋的歌曲,加上那青年忧郁的吉他声和他极其颓废的造型,让人觉得真的很伤感。
我周围坐着几个情侣,正抱在一起乱亲呢,看得我浑身觉得难受——他们干嘛要来酒吧亲热呢,搞得我连可乐都没胃口喝了。
这时,那个
“吉他男”演出完了,站起身走了下去,一个司仪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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