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算是本小姐请你喝的。本小姐走了,记住,天黑之前不要派人出来找我。”
“否则的话,打扰了本小姐的兴致,到时候可别怪本小姐翻脸不认人啊。”给了甜枣又加了大棒威胁,安清染震慑了管事一番便离开了果蔬庄园。
当然,去之前,她带了一把锋利的匕首。带了一些防备蛇鼠虫蚁的药粉,还有一些野外生存必备的用具。
准备好之后,她便直接去了庄子上的山头,而根本未曾踏入桃花村半步。
因为此时的她,对好猎手没什么需求。哪怕那个姓萧的确实有本事。可对安清染来说,只是碍事的,没有半点用处。
你还别说,这人一进了山,闻着山上新鲜的空气。看着遍地山野盛开的野花,还有那些丛林里偶尔飞窜过去的野兔,山鸡什么的。
感觉压抑着的心情顿时开朗了许多,整个人都会轻松了好多。当然,看到这些奔跑中的猎物,安清染前世的嗜血因子此时早已沸腾到顶。
她根本没用所谓猎人必用的弓箭来猎杀猎物,而是拿着锋利的匕首,直接准备徒手对付猎物。
这会儿的她,要试试她的跑速,她的手速,还有她刺杀猎物的精准程度。
如此,用徒手猎杀猎物的方式最能试验她真正的实力了。不过,她这种猎杀猎物的方式,自然比用弓箭要慢得多。
因为一旦看准一个猎物,她必须全力追击那个猎物。老实说,这徒手猎杀可比弓箭要难得多了。
这不单单看她的轻功如何,还得看她有没有这个体力。好在她的各项指标都没有退步,因而追击起来的时候,那速度就跟一阵风吹过一样。
当猎物感应到身后危险开始慌乱逃跑的时候,安清染的匕首已经刺了过来。
一刀见血封喉,毫不手软,一击必中,没有生还的机会。安清染看到手中染血的猎物,身体内的血液瞬间沸腾。
这种感觉好久都没有过了,真是令人痛快。似将回到尚书府以来这段日子里所有不快不爽的情绪,顿时都散到烟消云外去了。
看着手中的猎物,她满意地笑了笑。想来她没退步,身手跟过往一样,是达标的。
想着,她随意地用匕首砍了一根藤条下来。将刚刚猎到的野兔给绑了起来,挂在边上的大树上,并做了记号。
接着,她开始她第二次的猎捕。她今个儿的运气似乎不错,接二连三地都-碰到了猎物出没。
不是野兔在蹦跳着,就有山鸡在出来寻食,还有肥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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