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但要接受还要很是心甘情愿的去哄着她。
但是这样的女孩儿只要一个就够了,郑伦可是不想要委屈自己。对于这位骑在马上趾高气扬对着自己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的所谓鼎鼎大名的凌波仙子,郑伦可是没有任何的好感。尽管她也是个不错的美女,郑伦还是要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的。
所以就在刚刚这位凌波仙子向自己炫耀的时候,郑伦就使用了三十六计的中的最为上乘的一计——“溜之乎也”。
凌波仙子林乐诗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以前自己对任何人只要报出自己的名号,不论是什么人至少都会说一声“久仰~久仰!”,如果是那些所谓的江湖少侠们,就更不得了了。往往都不用自己报出名字,只要自己往那里这么一战,嘿嘿!那些平时道貌岸然、不可一世的少侠们,还不是一个个像见到骨头的狗一样,乖乖的巴结自己来。
咦~!这么比喻好像不太对噢?怎么能够把自己比作能够吸引饿狗的香骨头呢!哎呀~!都是这个乡巴佬的闹得,把自己都气的糊涂了。该死的,不要让我追到你,要是被我追到,我就······我就······
就怎么样呢?林乐诗发了半天的狠劲,可是也没有想出来要怎么整治在前面走的飞快,一点不把自己方在眼里的乡巴佬。
要说这两条腿怎么可能跑得过四条腿的呢!古道上一人一马,这么追了没有片刻的时间,郑伦就被我们的小仙子林乐诗给撵上了,林乐诗再次将马缓缓的停了下来,不过这一次可没有停到郑伦的旁边,为了防止郑伦再次偷跑,林乐诗将马停到了郑伦的前面。
“喂~!你~你怎么一声不坑的就偷偷跑掉啦?”林乐诗坐在马上气鼓鼓的等着满脸无辜的站在马前的郑伦。
“我哪有偷偷的跑掉啊!我是在走啊!你没有看到吗?”郑伦张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副人畜无害、小白兔似的无辜表情,看着高高坐在马上的林乐诗。
“你······”林乐诗被郑伦看的脸上一阵发烧,这个该死的乡巴佬!竟然敢这么盯着我看,等会我就把你这对可恶的贼眼给戳瞎掉。不过······不过,这个乡巴佬长得还真是不像一个乡巴佬,嗯~!眼睛也······也满好看的,戳瞎掉似乎有些可惜喽!不如······不如,啊呸呸呸~~!我这是在想些什么啊!
林乐诗觉得自己的脸上烧得是越来越旺了,使劲握了握手里的马鞭道:“好!就算你是在走不是偷跑好了,那我告诉你,现在有一件天大的好事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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