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进布达拉宫,
我是雪域至高的王,
在拉萨的大街上流浪,
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六世**——仓央嘉措
这首藏体诗,是西藏历史上最伟大的一位诗人,同时,也是当时西藏政治和宗教的最高领袖,六世**仓央嘉措所作,且不论这位活佛对佛法、爱情、还有政治的诸多纠缠,单从他的诗上来看,是绝对当得上伟大二字的。
诺尔古觉得,他现在正是这莽莽北地至高的王,也是世间最美的情郎,因为,他有爱丽丝相伴。
看着她开始艰难的行走,看着她虽然饥饿,却仍然举止优雅的饮食,看着她困倦后安然入睡,爱丽丝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牵动着他的心弦,让他忘记了一切的疲劳与烦恼。
诺尔古从来没有试想过,爱丽丝的温柔将会是什么样子,事实上,这对以前的诺尔古来说,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他更愿意相信魔鬼与天使在一起跳舞,也不愿意相信,温柔这个简单的词汇,会与爱丽丝会产生任何联系。
可现在他却亲身感受到了爱丽丝的温柔,而这温柔,也只为他一人而绽放,这让他豪无抵抗的,就彻底迷失在了这馨香的温情之中。
诺尔古处理完政务的闲暇,开始教授爱丽丝拼音和汉字,以排遣病中的寂寞时光,汉字的艰难,对热恋中的情人来说,并不是不能接受的痛苦,而当学习成为了一种乐趣的时候,学习就会变成一种不能戒除的瘾。
且不用说在几个月后,爱丽丝用还显得生涩的汉语和诺尔古交谈时,所带给他的巨大欣喜,就是与爱丽丝朝夕相对、耳鬓厮磨的时光,也是他永远也不想割舍的珍宝。
其实,与爱丽丝朝夕相对、耳鬓厮磨,才是诺尔古的主要目的,而勤勉教导和勤奋好学,却不过是这个主要目的所产生的副产品而已!。
作为一个好学生,爱丽丝是绝对称职的,而作为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她也绝对是大多数男人心目中的最佳人选,但是作为一个很受学生尊重的老师,而这个学生,又恰巧是非常崇拜他的情人,诺尔古的日子除了幸福,也不是一点难处没有。
中文毕竟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就算是一个非常博学的中文系教授,让他在两个小时之内,写出三百个不同的汉字,那也是很难做到的!。
所幸的是,诺尔古在前世就已经证得了佛门根本智,后来又博览群书,想要真的忘掉这些知识,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然,这指的是在他没有患上失忆症的前提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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