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瑜做这件事情感觉挺好玩的,于是乎一字不差的又写了一份。
写完了之后莫英在两个名字上都签了字并且按了手印,显得是相当的正规,不过这次犯的是一个黑色的手印,总不能现找一个红墨印,毕竟不是特别的好找,真的放血的话又好像有点麻烦。
更何况还有点疼,所以也就放弃了这种行为,最后就变成了这个样子,用墨汁按的手印。
莫英把这两个纸条给常坡看了看问常坡有没有什么意见。
常坡其实也不笨也完全的明白了这个操作方式,他之所以同意这个操作方式第一个原因是他没有计算后面的,如果稍微动一下脑子计算一下后面的就知道这个陷阱是很大的。
第二个原因就是觉得自己在一个月之内能够还的上,一个月之内能够还的上的话其实多出去的利息也无所谓。
但是很显然的一件事情就是无论莫瑜还是莫英都不认为他能够在一个月之内把这个钱给还上,也就是说只要在两个月甚至说两个月不到的情况之下,莫英就已经赚发了。
能够得到1/3的利息那已经属于非常高的高利贷。
即使审判堂的话这种利息的计算方式没有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其他的计算方式是因为这个利率计算的,或带上本金加利息或不带上利息,计算方式都是非常的清楚的。
但是这种计算方式的特别之处就在于每个月的计算利息的利率都不会一样,而且很难总结出了一个很好的规则。
虽然极国的法律是严禁民间有超额的贷款,一旦有这种情况的话根本不需要讲任何的理由,直接就会审判到和钱庄差不多利率的范围之内。
这也就导致民间贷款不是特别的兴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民间贷款如果和钱庄一样的利率的话,他们收回的成本就会很高了,收回的难度比钱庄也要高上一些,也就是说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
这就是导致不是特别兴旺的最主要的原因。
常坡看了觉得没有什么其他的异议之后就把这个字给签上了也是按了一个手印,三个人显得是相当的正规。
当然了如果这个纸上写一个担保人的话那就更加的正规了,只是可惜了一件事情就是,莫瑜是不会这个样子做的。
这个担保肯定是不会做的,莫瑜已经完全的把这个东西给计算清楚了,他明显的知道这个是一个走擦边球的行为,也就是说以后即使去审判堂的话,这个事情究竟怎样处理还说不定。
至少莫瑜没有听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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