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群杀人犯,因大多数人未成年,关了一段时间,大摇大摆地被放出来。
而他们的父母,不但没有一点歉意,反而还说,孩子还小……
志远看来,他们不是被那群人杀死,而是被所谓的主流意识,普遍的世俗的偏见杀死。
无它,只因他们不是主流,看上去,不是好人。
潜意识中,他们是异类,异类,都该死!
这很可怕,因为绝大多数认同这点,觉得本身没有错。
就如同世人看待西南一样,那里,是贫穷与愚昧的代名词。
喝着别人的血,滋润自己,反而还说,这群人肮脏……这,就是文明。
而这些所谓文明的人,占了绝大多数。
他们从来不问事实,不提根本,他们只会人云亦云,把人从道德的制高点,推进万复不劫的深渊。
皆因,别人与他们大多数不同,是为罪,且理所当然。
“人当自尊自爱,自强不息!”
志远想起阿妈说过的话,现状,他没法去改变。
但是,志远相信,总有一天,世人会改变这种偏见。
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必须得忍受煎熬。
唯有自尊自爱,自强不息,自身强大了,别人才会另眼相看。
不自觉地,志远抽出一根烟,点燃。
烟雾缭绕,他的愁绪,渐渐地,随风而散。
这时,志远才发觉,他,越发喜欢香烟了。
这的确是解愁的良药。
这时,志远才想起那个副所长的话,他们所长,竟然想见他。
志远苦笑,用力甩甩头。
他何尝听不出,那副所长口中,对他们的那个所长可是推崇备至,赞赏有加。
那是一个少年英雄!
他也想认识这等人物,然而,派出所,他是不想去的了,志远对那里,有本能的排斥。
“罢了,有缘自会见!”
不知不觉,志远来到一家酒店门口,这里,离北京站不远。
开了一间房,志远冲了个澡,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怔怔出神。
他想一个人了,一个温润如玉的女人。
犹记得,他一次走进那间琴行,他记得,她笑得好美。
他第一次摸吉他,也是她手把手教的。
八年匆匆而过,他长大了,她更美了。
她把她的身体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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