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歌行。
她的声音真好听,他永远也听不腻。
不知道陈曦怎么想的,一直缠着他,让他教她开车,耐不住她的软磨硬膜,鬼使神差下,他竟然让出了方向盘。
她腿脚不便,却聪明绝顶,很快就掌握技巧了。
不知不觉,她来着车,已经走了数十公里。
她一边开车,一边唱歌,他们,压根不像是在逃亡。
“远哥,我飞起来啦!”陈曦娇笑起来。
温柔的阳光下,她的脸红扑扑的,与往日相比,少了一份清秀,多了一分妩媚。
看着她,吴志远不由得失神起来。
他爱她,爱到骨子里,爱到灵魂最深处。
要是能永远和她在一起,相伴到老,那就好了。
“活在当下!”吴志远暗自想到。
想到这里,吴志远脸上,再次浮起笑容。
她说得对,不应该整天板着脸,过得紧张,做人,当随性而为,过得轻松自在。
哪怕,世界末日,和她在一起的每一秒,便是永恒。
他应该知足了。
“张逸杰,你应该知道我来西安了吧!也罢,这样最好,这样你就更加认定我会去西藏了,那我就能和小曦多在一段时间了,我真的舍不得她啊!”
“远哥,你快看!”正在这时,陈曦惊呼起来。
前方,有一座城,已然遥遥在望。
这是一座大城,就算在二十里外,他们也能感受得到,这座伟大的城市无形中的古老和沧桑。
这座城,号称四大古都之一,西安!
“小曦,我来开吧!”吴志远笑道。
“我不!”陈曦白了志远一眼,嘴角微微翘起,难得得意。
握着方向盘,陈曦放车慢行。
她,又开始轻轻地唱起歌来。
歌声中,灰色的面包车往西安缓缓靠近。
她,看到了斑驳而高大的古城墙。
“真是气势磅礴!”凤目转动,陈曦喃喃自语。
“也不知道是不是现代修的呢,用来吸引游客!”吴志远嘀咕一声。
他关注的,和陈曦的可不一样,他在观察着周围的环境,特别是,看周围有没有警察。
无惊无险,陈曦架着车,进入西安城。
这时,陈曦不由得失望摇头。
这里,与别的城市,别无二致。
偶尔看到一些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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